「大法官鼓励通奸?」网友激动提问 司法院小编狂做5梗图QA神回

通奸除罪化。(图/免费图库pixels)

记者邱茀滨/综合报导

司法院大法官今(29)日正式宣告通奸罪违宪,且即日起立即失效。但还是有许多人不太理解,认为大法官是在鼓励通奸,亦或是外遇合法化等。对此,司法院小编特别制作懒人包,整理网友的5大问题,希望能够破除大家心中的疑惑。

▲司法院制作五张梗图,破除大家的迷思。(图/司法院提供,下同)

通奸除罪化后,有的人担心婚姻是否不受法律保障了,司法院指出,其实通奸配偶仍受到民事法的限制,因此一旦发现通奸行为,还是可以依照法律依违反婚姻中的忠诚义务,而判处金钱罚款

司法院指出,过去10年间,在被判通奸罪成立的三千多人中,有99.94%的占比是被判处易科罚金的,也就是判刑不到6个月,而钱都是缴纳到国库,并无实质上的意义

大法官提到,虽然过去554号解释认定通奸罪规定合宪,但随着社会和各国的发展婚姻关系中的个人人格自主更受重视,婚姻承载的社会功能则逐渐相对化,因此认为应该与时俱进,有必要重新审查通奸罪规定的合宪性

至于有的人质疑大法官在鼓励通奸,司法院解释,大法官其实正面肯定婚姻、家庭应受宪法保障,同时也肯定去约束婚姻忠诚的正当性,所以《刑法》239条制裁通奸,是要约束配偶互负忠诚义务,来维护婚姻制度个别婚姻存续,而这样的目的是正当的。

然而大法官宣告通奸罪违宪的原因,其实在于通奸虽然伤害了对方感情和期待,「但还不至于明显损害公益,所以用刑罚来吓阻通奸,必要性存疑,可以实现的公益程度也不大。」

此外,大法官还认为,通奸罪还干预到攸关人格自由的性自主权,加上通奸多发生在私密空间,所以在发现、追诉以至于审判过程中,「等于让国家刑罚权力长驱直入人民卧室,严重侵害了人民的隐私权」。最后才宣告了违宪。

「刑罚虽然有一定程度吓阻通奸的作用,但性事上的忠诚义务并非婚姻的全貌,维持婚姻更多靠的是配偶之间努力相互沟通、理解,而违反忠诚义务虽然可能危害、破坏亲密关系,但不绝对影响婚姻存续。」因此,大法官认为,用刑罚处罚通奸,对于维系婚姻制度来说,效果是比较低的。

大法官强调,就算通奸罪没有违宪,婚姻破灭的导火线还是在于双方个性不合、缺乏沟通或生活习惯不同,「如果不想努力经营,只想仰赖刑罚来填补感情的裂痕,婚姻最终仍可能毁灭」。

最后,大法官还列出数据显示,韩国自2010年至2014年离婚率为2.3%,自2015年通奸违宪后,2015年至2018年离婚率为2.1%,所以在废除通奸罪后,整体离婚率不仅没有飙升,反而微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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