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客脱手 非自住房逐年减少
桃园市地方税务局统计,桃园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占比逐年减少,3户以上非自住大都是建商余屋。(蔡依珍摄)
桃园市房地产热络,移转件数增加,去年房屋税的查定户数、税额都创新高,面对中央频打炒房,税务局以桃园市归户分析近4年住家用房屋持有税籍户数,每年皆以持有1户者为最大宗、占近9成,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占比逐年减少,3户以上非自住大都是建商余屋。
桃园去年房地产移转件数达5.7万余件,买气强强滚,全市累计查定户数共计93万余户,查定税额为88亿余元,双双创新高,其中土地增值税合计收件近11.7万件,较去年同期成长20.4%,契税近5.8万件,较去年同期成长11.3%,可见房地产交易热络。
桃园市地方税务局长姚世昌解释,民众个人持有的房屋如无出租、营业使用,并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合计3户以下,可申自住住家用税率1.2%,3户以上非自住则采单一税率为2.4%,从资料分析,桃园自有住宅且仅1户占近87.7%,无明显囤房情形,有3户以上者大都是建商余屋。
姚世昌说,桃园持有越多房者,占比越低,持有2户、3户及4户以上者,分别约9.7%、1.5%及0.4%,其中有房自住的民众和2016年相较,有1户者增加最多、达0.14%,有2房者增加0.13%,3户及4户以上者分别增加0.03%及0.02%。
另外非供自住者,持有2户者减少最多达0.15%,其次依序为持有4户以上减少0.10%、3户减0.07%及1户者减0.01%,显见不论持有户数多寡,非自用住宅占比都呈现减少情形,囤房者急脱手,购屋自住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