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疫情下 餐饮业加盟与公平会执法

今年餐饮业受到疫情冲击,全年恐为负成长,将会成为近二十年首见。面对疫情影响,餐饮业为求生存而加紧开展各种布局,有业者积极推动外送业务,期望外送成为收入支柱;也有业者开始制作冷冻食品,经由便利商店电商通路销售,满足消费者在家自己煮的需求;还有业者团结大合作,推出联合优惠或跨店集点活动,以此吸引消费者上门用餐

有趣的是,笔者发现不少排队名店或过去坚持直营的连锁餐饮品牌,开始实行开放加盟计划。为何从坚持直营改为开放加盟?不外乎降低开店营运成本费用风险,同时提高营收并追求现金流。相同策略思考也可见于服饰业,例如日本连锁服饰品牌优衣库,过去就曾因资金不足而开放加盟。其次,有报导指出,受疫情与无薪假影响,浏览与询问加盟创业者,比去年同期更多,疫情冲击似乎反而带动加盟创业。

那么,餐饮业要怎么样才能透过加盟展店,既符合法规范,又能够找到适合加盟者一起携手前进?开放加盟其实要做的事情很多,除了加盟总部想到的招募加盟者与备妥加盟契约外,还要建立筛选加盟者的机制与提出加盟资讯揭露书。

加盟总部招募加盟之所以必须揭露加盟资讯,是因为「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加盟业主经营行为案件之处理原则」第3点规定。而公平交易委员会要求加盟总部揭露加盟资讯,是为了维护连锁加盟交易秩序,确保加盟事业自由与公平竞争。更具体来说,公平交易委员会要求加盟总部充分揭露加盟资讯,是为了解决加盟总部与加盟者资讯不对称的问题,避免加盟者误判而选择错误,如此也可让正当合法的加盟总部吸引更多加盟者,促进加盟体系的竞争。

加盟资讯揭露的范围很广,包括开始营运前各项费用、营运期间各项费用、对于加盟经营关系的限制及加盟契约变更、终止及解除的条件等等共七款应揭露的加盟资讯。须注意的是,这七款应揭露的资讯只是公平交易委员会的例示规定,是加盟总部揭露加盟资讯的最低标准。如果有其他足以影响加盟者决定的资讯,一样应该揭露。

说到这里,事情很明白,加盟总部要招募加盟,就必须揭露加盟资讯;加盟者要找到对的加盟总部,应该事先详阅加盟资讯揭露书;公平交易委员会要维护连锁加盟的交易秩序,应该积极调查有无总部未揭露加盟资讯。

可是,至今仍常见或听闻有加盟总部没有揭露加盟资讯,或加盟总部打着月营收可达50到70万元的加盟广告。如此受害的不只有加盟者,还有依法揭露加盟资讯的加盟总部。

因为民众选择加盟创业时常会货比三家,看到依法揭露的总部详列要付的费用与要受的限制这么多,多半打退堂鼓;如果有总部省略加盟重要资讯,就产生引人误导效果结果老实揭露的加盟总部反而是笨蛋

近来已有学者呼吁总统宜责成公平交易委员会进行加盟市场调查。本文非常赞同,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016年曾调查民众对加盟处理原则的认知度,接下来宜效法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年公布的便利商店加盟店调查报告,或去年公布的数位平台调查报告,广搜加盟者的意见与加盟总部的回应,掌握未来执法重点违法加盟行为。

因公平交易委员会就未揭露加盟资讯的执法,仍须回归公平交易法第25条,看加盟总部违法行为是否足以影响交易秩序。因此,为让加盟总部与加盟者清楚明了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执法标准,同时减少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行政成本,公平交易委员会宜建立并公布认定加盟总部影响连锁加盟交易秩序的具体标准或排除适用的范围。

然而,公平交易委员会积极调查违法加盟行为和公布案件筛选机制,是不是必然抑制加盟发展和放任小型总部违法?长远来看,积极调查违法加盟行为,可以维护连锁加盟交易秩序,进而活络加盟发展;建立案件筛选机制,可以降低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成本,且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餐饮业开放加盟,对加盟发展反而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