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取过量「芦荟」恐引腹泻 7族群不建议食用
▲食药署规定「芦荟」使用限制及含芦荟食品标示。(图/记者李佳蓉摄)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芦荟」在多数人的观念里是用来舒缓晒后肌肤,但芦荟素其实也常被添加在保健食品中,而过去也曾出现食用过量芦荟素而引发腹泻的案例,因此卫福部于105年8月17日预告订定「食品原料『芦荟』之使用限制及含芦荟食品之标示」草案,规范芦荟产品中芦荟素(Aloin)计每日不得超过10毫克。食药署的预告草案公布,使用芦荟需确实经完全去皮后始得加工使用、芦荟素计每日不得超过10毫克,而含芦荟的产品应标示「不建议经期、怀孕或哺乳期妇女、12岁以下孩童、肠胃不适、腹痛患者及肾病患者食用」或同等意义字样的警语,但芦荟产品所含「芦荟素」含量低于0.1毫克/公斤可免标警语,该规范自106年1月1日起(以制造日期为准)实施。
食药署强调,规定正式发布施行后,如经查获芦荟产品不符合前述规定者,得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及第48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