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放宽标准 让癌症、进食功能不全患者能摄取更多鱼油营养素

食药署今放宽标准,让癌症、进食功能不全患者能摄取更多鱼油营养素。(本报资料照)

鱼油中的不饱和脂肪酸EPA、DHA具有降低三酸甘油脂,改善血压、降低心血管疾病机率,许多民众每日都会从健康食品中摄取,今食药署公告订定「食品原料鱼油之使用限制」,放宽鱼油所含EPA、DHA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于「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的总量,从过去的每日食用量为2公克放宽至5公克,此次修改可望让许多癌症、消化功能不全以及无法顺利进食的病友受惠。

食药署指出,过去鱼油原料作为特定疾病的配方食品的添加物时,要求其所含的EPA、DHA总量与一般人的每日摄取量相同,为2公克以下,但现在有越来越多国际研究证实,特定疾病患者如癌症、消化功能不全、无法用正常进食方式等患者,每日所摄取的EPA、DHA总含量若仍为2公克,以不足以支撑良好体力与健康。

考量到上述特定疾病患者每日依赖液态食品维生,食药署此次参考欧洲食品安全局标准,放宽每日所摄取的EPA、DHA总量上限,食品组科长廖家鼎进一步说明,虽然大量摄取EPA、DHA可能会有自发性出血的风险,但近期欧洲研究说明,即便每日摄取量达5公克,距离健康风险仍有很远的一段距离,但考量到一般民众拥有自主进食能力,能从其他地方摄取EPA、DHA,因此暂时仍规定一般食品的每日摄取上限为2公克。

此次修正于今天公告后正式生效,食药署表示,未来若经查获食品中所含的原料不符规定者,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8条,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