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专法】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民法与同婚专法的差异。(图/「女性主义有事吗」粉专提供,请勿随意翻拍,以免侵权。)
●作者女性主义有事吗/让我们用最简单的说法,轻松带你了解什么是女性主义!
【请问,你愿意以《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为前提跟我交往吗?】
专法出来啦!748施行法跟民法的规定有哪些不一样呢?来看有事吗帮你整理的比较表,以及一些常见问题:
所以不管怎样,同志一定都可以结婚吗?
是。就算专法没有过,你还是可以依释宪结果,5/24后到户政机关登记结婚。
那这部专法之后会怎样?
专法之后会这样走:行政院的草案提交给立法院之后,会迳付二读,交由党团协商。
没过的话呢?释字748的说法是:「两年内必须完成法律修正,至于以何种形式保障婚姻自由,属于立法之自由。若逾期修正,即得直接依民法婚姻章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意思就是,如果有人认为专法「不够保障婚姻自由」的话,可以再去打释宪;但如果通过的话,同性伴侣则适用《748施行法》结婚。
专法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无法共同收养及无血缘关系收养,也是跟民法差最大的地方。这点可能会衍生出许多问题,例如:假设A与B为同性伴侣,两人结婚后A继亲收养了B的小孩,但B后来死亡,A与C再婚。此时,C无法收养A的小孩,因为《748施行法》只能接受同性伴侣继亲收养。(有没有听得很混乱,但我们尽力了)
专法比较好、还是适用民法比较好?
虽说专法中避开了「配偶」、「家庭」有关的词汇,但内容上与民法差异不大,同志配偶都拥有合法的财产继承权、医疗权、也可共同抚养有血缘的子女。
换个角度想,748施行法其实有满多优点:例如,没有姻亲关系,你就不用抚养对方的爸妈了(误)!民法其实有不少传统上认为符合「人伦纲纪」的婚姻观,在748施行法中也较为少见,例如不能以「不能人道」做为结婚撤销的理由。
我是异性恋,觉得《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特别好,想用这条结婚,可以吗?
很可惜不行。虽说748施行法相较起民法婚姻章,在规范上更为平等开放,但异性恋并不能适用于此法。其中有许多实务上的考量:例如从原本六等亲的规定,放宽到四等亲,即是因为同性伴侣不会有亲生子女,因此不受优生学的限制。
【 有事小辞典:什么叫「不能人道」?】
所谓「不能人道而不能治」,乃指于客观上夫妻一方之性能力之欠缺不能回复或存有障碍而达于不能排除之程度者,始足当之,而其不能人道是否已达不能治之程度,为身体上之疾病,应由专科医师为鉴定。
意思就是,夫妻之间若有一方无法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则可以做为结婚撤销的事由。因此换个角度想,748施行法删掉这条规定其实挺不错的,谁说结婚之后,伴侣之间有性行为应该是一种「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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