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续期佣金可携 保险公司与业务员谈分家 恐先理出一本帐
有些保险公司说与业务员是承揽制关系,业务员说应不受雇佣制管理,且离职或跳槽到别家时,还能够继续领取保单续期佣金。那么,保险公司该贴补通讯处成本、如何教育训练确保业务员销售品质等,两者犹如蛋生鸡、鸡生蛋的紧密关系,还真需要智慧谈分家。
以南山人寿工会这么多年来与公司抗争的议题中,主要是绕着尽速厘清承揽制、雇佣制与续期佣金可携等的几个重要关键。
日前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已公开表态说,该问题非只限于南山人寿会面临,其他公司也会碰到,正请产、寿险公会与会员公司就公司与业务员签订的契约,到底是属于纯雇佣制(适用劳基法)、纯承揽制(创业合伙关系,非适用劳基法)、雇佣+承揽制(混合制)、兼职业务员(部分工时适用劳基法)等,整理出工作态样及管理方式,加以区隔。
而最受业务员大军关切的「续期佣金可携」的议题,则还待南山工会与南山人寿的劳资协商会、金管会等单位的进一步了解与讨论。
▼南山工会日前号召会员们在大股东尹衍梁创办的第3届唐奖颁奖典礼会场外抗议。(图/记者李蕙璇摄)
寿险圈资深业务副总级主管表示,他个人是觉得如果公司说业务员是承揽制,可是还得管理业务员及做教育训练、贴补通讯处的办公室租金等成本,还要让业务员离职能续期佣金可携的话,那留下的保单该由谁服务?接续服务的人的报酬该谁支付?
目前业务员的收入主要是招揽保单的首期佣金及续期佣金,通常保险公司自有的业务员通路的首期佣金(首年度佣金),大约40~50%左右,第二年期的续期佣金大约2%左右。
举例来说,销售一张20年期的终身险保单、年缴保费5万元的话,业务员在第一年可以领到的首年度佣金为5万元*50%=2.5万元,第二年起则是每年领取5万元*2%=1千元的续期佣金。
而有的保经通路的首期佣金为70~80%,每年续期佣金则可能为0%或是高于0%,会依各公司与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约定而有差异。
目前虽有2家保险经纪人公司标榜业务员离职后,仍可以续领保单续期佣金,那是有个但书「会继续提供保户服务」的前提。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说业务员是纯承揽制,那业务员若不受公司管理的话,也就无须使用公司给予的服务,譬如办公室、助理、纸张、电话等,双方各自是企业对公司的商业合作关系,各自负盈亏。
那么,保险公司要给承揽制业务员的报酬,是该一次给足?还是要分首年佣金、续期佣金呢?而保险公司、保户与业务员的三角服务关系,又该如何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