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平反/张月英案 一生悬命苦读法律争清白

▲一位七旬老妇在过斑马线时遭轻型机车撞倒,骑士肇逃,员警抄错车牌使得张月英遭判过失伤害、肇事逃逸有罪确定,她耗尽10年苦读法律证明清白。(图/视觉中国CFP)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前阵子靠着自己力量好不容易洗清罪名的张月英女士呢?

2007年9月某日傍晚,一位七旬老妇在过斑马线时,遭一台轻型机车撞倒,该机车骑士并未停下协助救护,而是肇事逃逸离开现场。经过路旁行人指证肇事车牌后,员警居然将车牌抄错,导致追查到的车主就是平日在永和智光市场摆摊的张月英,她因此遭判过失伤害(拘役50天)、肇事逃逸(6月)有罪确定,两罪刑都以易科罚金执行完毕。

从此之后,她耗尽10年的时间苦读法律,就是为了证明清白,终于透过不断地再审后,法院于2017年5月31日宣判她无罪;10日后,检察官未提上诉,张月英无罪确定。

风雨无阻,非张月英莫属

张月英强调当天她在市场摆摊,不可能会到员警所说的肇事地点。在张月英摊位旁的摊贩都说张月英都会风雨无阻地出来摆摊,且当天摊贩们也都有看见她当天有来摆摊,更愿意为她作证,但是不被采信,反而只采信当初警察及目击证人认定的车牌号码

在之前的有罪判决中引用张月英在2007年11月到2008年4月每周三的通联记录,发现在这些证人口中张月英风雨无阻的摆摊时刻,张月英通联基地台位置所显示张月英的通话地点,有时永和,有时中和,因此,这些摊商友人所说的「月英摆摊,风雨无阻」并不实在,不足采为对张月英有利的证词,张月英仍遭判过失伤害。

虽蚍蜉撼树,但终得树为其倒

这边值得注意的事情有二:其一,张月英都已经提出了不在场证明,且周围的摊贩也出庭为她作证。然而,法院却不采信这些摊商友人的证词,也没有对这件案件做仔细的调查,更未再去确认最原始的110勤务中心受理报案纪录单,反而只相信当初上呈抄错的车牌号码,导致这样的乌龙事件一直持续10年。似乎法官认为这些证人就算作证当天张月英真的在市场摆摊,证明力也比不上报案纪录单上的记载。

其二,其实许多人都有劝张月英就缴钱了事,因为这个案件并不会太大、太严重。但是她却为了捍卫自己的清白,凭自己的力量、意志力让法院最终还其清白。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值得大家学习。她不仅没息事宁人,更苦读法律让自己有能力为自己洗清冤屈。这种案件层出不穷,更是一般人都有可能会遇到的事情,但却不是大家都会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希望借由这件励志的案件告诉大家:「别让自己的权利睡着了!」

警方「搞错车牌」控肇逃!张月英花10年为自己讨回清白。(图/翻摄自脸书冤狱平反协会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司」心

最后,我们该去思考的事情是「法官不是要遵守无罪推定原则吗?」,今天张月英都已经提出人证,证明她的不在肇事现场,为何法官不相信真实的人呢?常常有许多人会因为没有钱聘请辩护人,而向法律扶助基金会申请辩护律师要花费许多时间,而错失能洗刷清白的黄金时期。因此,针对如何有效维护被告辩护权方面,我们现行司法制度该如何改进,仍是需要关注之处。但是从这件案件来看,我们期待司法体制内的相关人员都能记取错误经验,避免下一个张月英的出现。总之,让我们为张月英的勇气和坚持喝采!(本文转载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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