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内阁制】赖士葆/现行宪政运作的缺失

立法委员赖士葆出席今日的「启动修宪走向内阁制座谈会。(图/记者林敬旻摄)

●赖士葆/立法委员

总统有权无责、行政院长有责无权:由于1997年的修宪取消阁揆同意权使我国宪政体制偏向法国式首长制,因而行政院长(或阁揆)变成总统的执行长(讲幕僚长更为贴切),阁揆没有任何民意基础,他可被总统「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也可被国会议员小声,他真的祗是小媳妇的命。

中华民国宪法原本就是倾向内阁制:例如阁揆同意权、阁揆副署权的设计皆如此,但宪法中又规定立委不得兼任官吏,在讲求一切以民意为依归的民意时代,各部会首长施政方向容易与民意脱节,而常有被立委修理甚至杯葛现象。因此,如要回到内阁制当然要让立委可兼任官吏,使得各项政策的推动更符合民意。

然而要解决上述问题原则上只能透过修宪的途径,而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对修宪方向基本上要求「权责相符」,最近各阵营要参选总统的各侯选人大都提及内阁制,然而,台湾从1996年开始总统直选,人民习惯有此选举权,要拿掉很困难(更何况这其中可能牵涉统独议题),而总统直选不可能不给他权力,并且有国家象征;如实施总统制,则现行宪法要修的幅度更大,因为美国总统制下的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分别由人民选出,彼此独立,同时也都向人民直接负责,因此如实施总统制国会议员是没有质询权的,这又与台湾几十年来的国会运作有所扞格。

虽然内阁制确实较能达到「权责相符」的社会期待,但修宪四分之三的高门槛一般认为在2020年的大选中几乎没有一政党可达成,因此比较务实上的作法是在没修宪以前,总统可赴立法院作国情报告,并听取立委国情建言,如此彻底贯彻双首长制,立委可质询院长内政问题,而对总统则在国安方面问题提建言,至于立委建言形式(或可参照过去国大代表对总统建言的模式)以及总统回答机制则可透过朝野协商建立宪政体制。

当然,长期而言,最好还是透过修宪改成内阁制:让立委可兼任官吏、并且维持总统民选(是否虚位需更多的社会共识)才是正道。

「启动修宪,迈向内阁制」座谈会于ETtoday播吧重播

热门文章》►台湾需要权责相符的宪政体制

►按赞加入粉丝团,让你成为话题王!

●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云论》提供公民发声平台,欢迎能人志士、各方好手投稿,请点此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