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囤房税盼由地方主责
财长苏建荣24日将赴财委会报告「政府实施房地合一税及是否推动囤房税之政策评估」指出,房地合一税2.0施行日期尚待三读后审议情况与行政院通盘考量订定,尚未定案。而囤房税则盼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施行,若要采全国统一税率仍待审慎评估。
房地合一2.0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审议,但未订定施行日期。据悉,绿营立委对房地合一税2.0溯及2016年标的仍有杂音,尤其绿营内部仍处于「有讨论、没定论」阶段,部分立委担忧打房力道太大,让房市不仅降温甚至熄灭。
反观蓝营,召委曾铭宗从不溯及既往,改同意取得房地可溯及至2016年后,但对税率如何课征仍待厘清,要仔细询问苏建荣。而多数财委会立委也认同今年7月与实价登录2.0一并上路,有效抑制投机炒房。
囤房税方面,财政部盼交由地方政府主责,我国囤房税为针对持有多屋者课较重房屋税,计算方式为房屋评定现值(税基)乘以房屋税率。
房屋评定现值涵盖房屋标准单价与路段率、折旧率等,依房屋税条例规定,房屋标准单价每三年应重新检讨评定。依财政部报告显示,我国彰化县、金门县近37年未曾调整房屋标准单价,嘉义县、嘉义市近37年调涨幅度也未达五成,与我国自1984年以来实际房价涨幅至少一倍情况明显不符。
另房屋税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可依照自身需求订定房屋税率,自住屋为1.2%,但非自住屋可设定为1.5%~3.6%,等于地方政府现可做囤房税政策,若有必要,还可依照地方税法通则将房屋税率天花板提高三成至4.68%。
苏建荣24日将提出报告指出,县市对囤房税率政策并不积极,目前仅台北市、宜兰县及连江县依非自住房屋持有户数订定差别税率,台北市为两户以下2.4%、三户以上一律为3.6%;宜兰县为两户以下1.5%、三户到七户为2%、八户以上为3.6%;连江县为两户以下1.6%、三户以上一律为2%。
而桃园市、新竹县针对非自住屋各采单一税率2.4%、1.6%,但其他包括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17个县市仍采用房屋税最低税率1.5%,显见地方政府对囤房税政策颇为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