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囤房税盼由地方主责

全台非自住房屋税率一览

财长苏建荣24日将赴财委报告政府实施房地合一税及是否推动囤房税之政策评估」指出,房地合一税2.0施行日期尚待三读后审议情况行政院通盘考量订定,尚未定案。而囤房税则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施行,若要采全国统一税率仍待审慎评估。

房地合一2.0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审议,但未订定施行日期。据悉,绿营立委对房地合一税2.0溯及2016年标的仍有杂音,尤其绿营内部仍处于「有讨论、没定论阶段部分立委担忧打房力道太大,让房市不仅降温甚至熄灭。

反观蓝营,召委曾铭宗从不溯及既往,改同意取得房地可溯及至2016年后,但对税率如何课征仍待厘清,要仔细询问苏建荣。而多数财委会立委也认同今年7月与实价登录2.0一并上路,有效抑制投机炒房。

囤房税方面财政部交由地方政府主责,我国囤房税为针对持有多屋者课较重房屋税,计算方式为房屋评定现值税基)乘以房屋税率。

房屋评定现值涵盖房屋标准单价路段率、折旧率等,依房屋税条例规定,房屋标准单价每三年应重新检讨评定。依财政部报告显示,我国彰化县金门县近37年未曾调整房屋标准单价,嘉义县嘉义市近37年调涨幅度也未达五成,与我国自1984年以来实际房价涨幅至少一倍情况明显不符。

另房屋税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可依照自身需求订定房屋税率,自住屋为1.2%,但非自住屋可设定为1.5%~3.6%,等于地方政府现可做囤房税政策,若有必要,还可依照地方税法通则将房屋税率天花板提高三成至4.68%。

苏建荣24日将提出报告指出,县市对囤房税率政策并不积极,目前仅台北市宜兰县连江县依非自住房屋持有户数订定差别税率,台北市为两户以下2.4%、三户以上一律为3.6%;宜兰县为两户以下1.5%、三户到七户为2%、八户以上为3.6%;连江县为两户以下1.6%、三户以上一律为2%。

桃园市新竹县针对非自住屋各采单一税率2.4%、1.6%,但其他包括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17个县市仍采用房屋税最低税率1.5%,显见地方政府对囤房税政策颇为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