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TW/「九合一」观察系列之一 选举的迷思

文/陈舜协

虽然国民两党代表参选台北市及高雄市的人选尚未底定,不过,随着陈菊出任总统府秘书长为蔡英文操盘九合一选举,以及苏贞昌愿意「承担」投入新北市长选举后,选战已全面开打。在台北,民进党陷入是否要礼让柯文哲的两难,在新北,民进党的唯一目标就是要战胜国民党。在两场对国、民两党都极为重要的选举战场,哪个党的执政理念根本无人关注,局中人想到的都是如何战胜对手,而舆论界津津乐道的则是各种民调数据和选战计谋,以及参选人的各种八卦传闻。

台湾人已经习惯了这种选举场景,大家觉得选举本来就如此,已经很少有人去思考,这是否为民主先辈们追求的民主本质。作为独裁对立面的民主,本意是让民意国家社会治理中得到伸张,它绝对是人类政治社会和价值观念的进步。但其表现形式的选举,似乎已喧宾夺主,成为人们唯一的关注。当「非胜即败」、「成王败寇」的结果变成唯一的追求目标,使得政客们不惜利用仇恨、悲伤,一次次撕裂社会,也反噬民主的实质精神。

探源民主:不仅参与还须思辨

雅典式民主是西方民主制度中的滥觞,其运作方式可被称为「直接民主」,与目前多数民主国家采行的「代议民主(间接民主)」不同,但对探究何谓「民主」,仍有相当参考价值。

雅典城邦实现民主的方式不是选出「领导人」或「民意代表」,而是所有符合资格的「公民」(不包括女性、奴隶)都能参与为讨论公共事务发起的集会,想表达意见的公民或政治家都能在集会中发表演说陈述意见、争取支持,其他公民在冗长的思考、辩论及彼此交换意见中建构自己的决定,投票是为了知道最多人有共识政策方案,而不是由谁来执行,因为政策方案已定,谁来执行则是抽签决定。

雅典式民主展现最初的普世人权价值─自由与平等。不过,有其根本性的缺陷,如仅限定成年、非奴隶的男性享公民资格,公众意见形成共识或政策方案的过程冗长、缺乏效率等,但最终能成为「政策」,肯定都经过公众参与、审思、辩论的过程,抽签选出的官员是不折不扣的「人民公仆」。

目前全球没有任何国家采行「直接民主制」,仅总人口800多万人的瑞士采用「半直接民主制」的政治体制,总统轮流出任、公民投票决定公共事务,成为瑞士的常态。但他们依然有投票选出的国会议员。瑞士被广为推崇是「直接民主典范」,却付出行政效率低落的代价,以及偶然发生如2009年瑞士公投通过禁止兴建清真宣礼塔等「多数不尊重少数」的反民主案例。

实施议会君主立宪制的荷兰则是另一个常被讨论的民主形式。曾为航海大国的荷兰与台湾一样拥有多元族群,长期小党林立,由多党组成具多数民意的联合内阁已是常态。值得一提的是,荷兰政府的决策中枢是「大臣会议」制度(Council of Ministers),政策由12名至14名部会首长连同首相协商共识决定,因参与会议的成员分属3到5个政党,政策通常要经过冗长的沟通、折冲与妥协,方能达成共识。若在会议中发生「多数不尊重少数」的情形,即可能造成某一党派退出内阁,因此会议须确保最后出炉的政策能被大多数荷兰人接受,并被荷兰裔的美国政治学者莱帕(Arend Lijphard)将之称为「协和式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

谁是乱源

相较于古希腊的雅典、现代瑞士及荷兰的民主形式,以英、美为首的「代议民主」,展现更有效率、以菁英为主的体制,包括台湾在内,多数民主国家均采用,也是被检讨最多的民主体制。

「代议士」的设计是假定并非所有民众有足够知识及能力去提出并执行政策,需要借由选举推选政治菁英代表人民去管理政府、监督政府并执行政策。理论上「代议士」代表民意,应本着「为人民服务」的从政初心,认真讨论出符合多数民众利益的法案、政策,民选首长与民选代表既制衡又合作,带领社会群体前进。

既然代议民主制与直接民主、半直接民主、协和式民主一样,都能实现人民主权的好制度。那么,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有关代议民主缺失的讨论很多,台湾政坛不只一人提出「选举是台湾乱源」的说法。但此言差矣,选举制度是基于平等、自由原则,用来实现「人民做主」的一种设计。然而,以「选人」为主的选举,本身就会大幅简化对政治全貌的理解,凸出对候选人形象的要求,甚至为求胜选而充满算计,令所谓「民主制度源于对公共政策的讨论」成为一种理想。

台湾自1992年底举办国会立委全面改选、1996年总统直选以来,实施西方认可的民主选举制度已将近30年,历届选举过程中,为求胜选而强调彼此的「不同」,不断细化区分、切割,进行族群、仇恨、悲伤动员的例子不胜枚举,充满政治算计,让大多数人分不清候选人实际的政策差异为何。

2000年总统大选时,陈水扁宋楚瑜、连战竞逐总统大位,多数人对那场选举的印象只剩下「弃保效应」,这种让选民放弃三组之中看来较无当选希望的候选人,把选票集中投给最有希望当选者,以求手中选票「有效」的心理游戏,将民主制度最低要求「数人头代替数拳头」的政治算计发挥到极致;2004年大选则有「3 ·19枪击案」,陈水扁是自伤或被伤至今仍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除了总统大选之外,地方县市长选举也不遑多让,如1997年已故立委卢修一以重病之身在苏贞昌造势大会上的「惊天一跪」、2007年高雄市长选举投票前的「走路工」事件、2014年台北市长选举柯文哲被指「墨绿」及反核势力「我是人、我反核」等。

民众对历来选举的记忆点,都被简化成几个字,目的都是为了最大程度动员支持者出来投票。待激情过后,所谓「新民意」走马上任后,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情形下,从总统、立委到县市长以及议员的任期都是四年,他们就像许多大学生自嘲「大学」的英文音译为「由你玩四年」一样成为难受控制的脱缰野马,民众阿Q地自我安慰「还好下次可以用选票制裁你」,接着重演诡异的历史巧合,陷入无限回圈。难道这就是民主的本质?

理性共识 为人民服务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彰显的「人人平等,言论自由」,也常被用来说明何谓「民主」。然而,除了捍卫说话的权利之外,多数群体能够不考虑少数群体的感受,恣意决定任何攸关全民的政策吗?

美国的学者柯亨(Joshua Cohen)提出「审议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理论,倡议公民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理性审议、讨论,过程兼顾个人权利与群体公益中达成「理性共识」,从而落实、深化民主制度。

2014年太阳花学运之后被大家琅琅上口的「公民不服从」、台北市长柯文哲上任初期的「开放政府,全民参与」政策理念,乃至于文化部长郑丽君时常挂在嘴边的「审议式民主」,可见「容纳多元、公民参与」的民主精神,已经被视为台湾社会对「偏食选举」民主制度的修正。但空口说白话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彻底认清制度的沉疴,唤醒台湾人民重视实质的理性思辨与完善形成共识的机制,才是实践民主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