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蔽率、容积率?都更端看执政者有无魄力

台北市是全台房舍最老旧的城市,加速推动都更势在必行。(图/记者一中摄)

文/钟鉴

台北市长柯文哲日前接受记者访问,谈到都市更新议题,对都更住户提出一坪换一坪之要求,他回答:「那有这么好的事,一坪换一坪?」柯P说,台北市30年以上的老国宅必需加快都更速度,且对22处国宅更新,以及超过30年4、5楼公寓近45万户如何更新,洋洋洒洒谈了一堆,但对于前市长郝龙斌的都更利多「一坪换一坪」政策多所批评。柯市长表示,都更一坪换一坪,住户不出钱,建筑费用从哪里来?

事实上「都市更新条例」自民国87年11月11日公布至今,为符合社会须求修正近9次,而「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条例」于民国72年9月12日发布,为加速都更脚步前后亦修正10次之多,但碍于主客观因素,台北市10年来老旧公寓的更新有如牛步碍难前进,生活在旧社区市民宛如二等公民

「都市更新条例」开章明义写道:为促进都市土地计划之再开发利用,复苏都市机能,改善居住环境,增进公共利益。都市更新由于牵涉庞大容积奖励利益,也影响北市法定容积总量管制,也因此前任市长郝龙斌于2014年4月底提出老屋重建计划,获台北市议会通过,凡屋龄超过30年,4、5层楼老旧公寓,土地面积达600坪以上,并获得一半以上住户同意,将给与最高2倍容积率奖励。此外,参与重建的住户不仅可以旧屋换新屋室内坪数一坪换一坪,甚至还有车位大利多。

不讳言,都市更新所牵涉的法规繁杂,但主政者别忘了您握有行政权,及行政法规之修改或新增,不管法定容积率、建蔽率或总量管制,不都包含在主政者的行政权里吗?尤其现今建筑结构技术日新月异,那为何还用容积率或建蔽率自绑手脚

此外,台北市超过30年的旧公寓达18万户,若以每户5口人计算,居住老旧公寓市民有近90万人,是台北市总人口数的1/3,若发生如日前花莲般的强震灾害不容小觑。事实上都更住户等于地主,一般惯例地主与建商合建,不都可以五五分方式分配吗?尤其房价行情高涨时,地主与建商合建甚至可以六四分配,那建商的营建费用从哪来?还要研究吗?

其实老旧公寓都在30、40年前兴建,当时的容积率或建蔽率大部份未达限制标准,都市更新时有相对的有利空间,加上政府对都更优惠容积率,尤其在住宅区项目,住一容积率60%、建蔽率30%,但「住三之一」或「住四之一」的容积率400%,建蔽率45%至50%,更别提商业区容积率达800%之差异,可见老旧公寓或国宅更新,都有无限可能与创新。问题是主政者是否有魄力、有执行力,尤其在图利多数民众,或图利少数财团之间,利弊立见,事在人为,不然一转眼4年将届,最后在都市更新这重点施政上也一事无成,届时就不能怪台北市民说你真是天兵,或50岁男人只剩下一张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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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鉴朋,自由撰稿人,从事公益团体数十年。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本报保留删修权。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