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助理最惨时薪只领37元 教育部恶修「黑心」大学法

▲兼任助理纳保争议学生团体等至行政抗议。(图/记者赖于榛摄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全国大专校院学生会研究生学会、学生社团控诉教育部剥削大学兼任助理劳动保障,让学生最惨只能领血汗时薪37元,现在又未经公听会相关程序,就将大学法修法草案送入行政院,行政院将于28日下午审查该草案,引发学生团体抗议,要求行政院退回审查,大学兼任助理应全面回归劳动法令

高教工会痛批,教育部曾经在小组会议上承诺过,将会于北部与南部召开两场公听会,聆听意见后再进行修法,如今教育部自毁承诺,视反弹声浪无物而仍要一意孤行、强势通关!「教育部从未反省高教经费挹注不足与分配失当的问题,反而带头违反劳动法令、拉低标准根本就是牺牲学生劳工为高等教育献祭」,提出三大要求。

1. 立即停止修法,召开公听审议!行政院应退回审查该草案、教育部应立即停止大学法修法程序,积极辅导各校目前违反劳动法令的制度与受损的学生劳动权益

2. 回归事实认定,保障助理劳权!应依照劳基法的从属性标准来认定助理雇佣关系,让劳雇回归劳雇、奖助回归奖助,学校园不应成为劳动法令的例外。

3. 扩张高教经费,提高助理薪资!助理薪资数十年未调涨,教育部应增加高教经费支出、调整分配方式,让校内基层劳工的权益获得保障 高教工会表示,目前的修法草案中,针对大学法35-1条,将助学金工读生纳入「微量劳动」的范围,在35-2条则将兼任助理纳入,两者都排除适用劳基法,其中35-2条修正条文认定兼任助理只要有「学习」目的,就不受劳基法保障、适用教育相关法规;修正条文也规定兼任助理每周最高工时为20小时

高教工会指出,依照教育部2015年调查,兼任助理平均每周工时约8小时,有四成助理月薪不满3000元,如今若是规定最高每周工时为20小时、让雇主可以更肆无忌惮地榨取学生的劳动力,相除之下,最糟状况就是让大学可以以每小时只有37元的时薪,强迫学生打黑工来支撑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研究与行政工作

高教工会表示,大学法35-1条修正条文,进一步以「奖助」之名,将「领取奖助」的学生劳工排除雇佣关系,并规定每周10小时的工时上限;教育部一方面说这些奖助金运用是「协助就学」,学生提供的是「微量劳动」,另一方面这几年来又不断将弱势身障学生拿来当作挡箭牌

高教工会认为,一周10小时的工作时间,早就与一般打工无异,何来「微量」之有?这条修法,就是让学校得以在找不到借口说学生是「学习」的时候,另外用奖补助的名义让学生打黑工!目前声明联合团体包括台湾大学工会、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政大学生劳动权益促进会、高教工会台湾师范大学分部、高教工会世新大学分部、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成功大学劳权小组、世新大学劳权小组、中央大学研究生协会、台湾师范大学学生会、台湾师范大学学生议会、政大研究生学会、阳明大学学生会、清华大学学生会、东海大学工会、清大劳动有查事:清大劳权小组、东华大学学生劳动权利促进会、阳明劳权小组、台湾大学学生会。

▲兼任助理纳保争议,学生团体等至行政院抗议。(图/记者赖于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