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不杀价反求「写高成交价」 专家劝:小心惹祸上身

▲买卖房屋成交价不能造假。(示意图记者林裕丰摄)

记者林裕丰/台北报导

买房需要头期款,再加上银行贷款,不少人因为头期款不够,把脑筋动到了银行贷款上,一名网友要卖家里房子,竟遇到买方还没看过就先谈价,还要求要做高合约书上的成交价,专家分析,很有可能就是要做A、B约合约向银行申请较高的贷款金额,提醒民众千万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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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脸书社团《买房知识家(A你的Q)》贴文,「小弟自己卖屋,这位小姐还没来看就谈价,并且要我配合高卖,请教了仲介朋友说这是诈骗。」、「很好奇接下来会是怎样的套路呢?」

原po附上一张对话截图,买家一开始就说「需要的是配合买卖价,我自己是代书,我这边有银行全额贷没问题。」、「但就是要看卖方能否配合把价钱写高,让我好跟银行贷款。」

▲买家还没看房就先谈价钱。(图/翻摄《买房知识家(A你的Q)》)

如此直白,要用假合约去跟银行贷款让网友反应热烈,「她头期款不够,想你总价写高一点,让她贷下来的钱几乎是总价」、「明显要挑战法律而且预计让你当垫背了,为确保权益若有约面谈,建议告知对方全程录影录音。」

信义房屋不动产企研室专案经理曾敬德表示,假合约可能会有触法的问题,切勿为了贷款更多而配合做假合约,一来可能不实申报,二来和银行申贷时若提供假合约,也可能惹麻烦上身。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经理陈定中指出,买方主动要求卖方配合以高价售屋,想借由做高成交价的方式,取得更高的贷款成数,甚至达到免自备款购屋目标,不过,做高价格对卖方而言除了法律风险外,还会因价拉高导致所得税房地合一税增加,让卖方徒增税负困扰。

东森房屋研究中心副理谢欣亚指出,有部分买方因为资金不足或有其他投资转售用途,会试图办理全贷超贷,也就是将房屋买卖契约签订真假2份,也就是所谓的「A、B约」来高报成交金额向银行贷款,这种超贷的方式,除涉及伪造文书之外,还恐有诈欺、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等罪名,提醒民众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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