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面对疑云满天的都更户 实在真歹剃头?!

文/庄孟翰

Q:都更漫漫长路,长虹建设董事长李文造表示,近期公开的都更案「忠孝咏吉」当初系由还是单身的小儿子负责处理,整合超过上百名地主,并举办了约两百场的公听会及审议会,一拖就是十八年,如今公开销售,孙子都已上国中,由此不难了解都更之路实在漫长,执行起来并非想像中容易。想请教庄教授,现阶段都更除整合上的困难,就都更户而言,还有哪些难题待解?

A:都市更新条例自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公布以来,历经二十个年头,真正完成案例少之又少,当中更有不少案例系九二一地震的重建,都更法令复杂难懂,当中都更户的问题也很多,近年虽然政府极力宣导,但最大缺失仍在于延宕六年的「都市更新条例」尚未完成修法,此外,全台占四六.四二%的透天厝并未因地制宜,这些都是都更龟速的问题所在。如今都更大饼不得已越切越小,并以危老建筑重建补位,希望能够加速推动,不过,若根本问题无法解决,都更与危老恐怕也还只是缓步渐进,远跟不上建物老化的速度

以下谨先汇整十点常见都更户直觉反映的问题,或许修法与推动过程可针对这些重点深入思考解决对策,以利往后都更推动。

(1)制度变来变去:

─都市再生→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合建)?

事实上,过去都更主要系以日本的都市再生为蓝本,但因大面积推动不易,遂转为较小规模的都市更新,惟速度仍相当缓慢,才又朝更小面积的危老重建方向调整,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从都市再生到都市更新,再到危老重建,政策一变再变,都更户不免眼花撩乱,光是了解都更就已相当不易,更别说新增加的危老重建,究竟要参与哪个方案较划算?如果参与危老重建,又没有合建的定型化契约可供参考,凡此都让民众直觉制度似乎越来越混乱。

惟就政府角度,希望新增加的危老重建能够以小搏大,日前新北市就有四个从都更权变转为危老的案例,一旦一百户整合不来就可视情况调整为五十户,期望能够先把「量」做出来,但危老条例的先决条件是百分百同意,整合还是得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此外,税费优惠又比不上都更权变,因此,仍有诱因不足之缺憾。

(2)法令多如牛毛:

─一般民众很难全盘了解

都更相关法令多如牛毛,除专业人士之外,一般人很难全盘了解,即使是第一线基层的整合人员都无法深入了解,又如何说服疑云满天的都更户?

(3)专有名词听不懂:

建蔽率容积率、容积奖励、容积移转真令人眼花撩乱

除建蔽率、容积率、容积奖励、容积移转等专有名词不了解之外,最后实际建筑面积还得经过都更审议委员会审议才能定案,这表示即便经过建筑师精算,并将申请面积拉到上限,也未必能全部通过,例如法令规定容积奖励上限一.五倍,最后审查通过可能只有一.三至一.四倍,导致都更户与实施者意见分歧。

虽然这些争议点表面看来单纯,但事实上仍有不少模糊空间,除非主管机关亲临公听会现场聆听所有对答焦点议题,所制定的法令制度才能真正落实,都更也才有机会走得较为顺畅。

(4)各整合机构分屋条件不一:

─4:6、35:65或3:7分屋比例,何者较公平合理?

由于整合条件不一,常见四:六、三五:六五及三:七分屋比例,到底那一数据较为真确?这还牵涉到「立地条件」的差异

例如坐落于敦化南路建案,即便二:八分,实施者都还有利可图,其因在于敦化南路精华地段,即使实施者就每坪直接成本造价二十五万元依二:八分计算取得成本一坪一二五万元,再乘以一.三倍(三○%系税费、管销利润)之后等于一六二.五万元,但以附近房价一坪约一百八十万至两百万元估算,实施者的利润空间还是很大,如再加上容积奖励,获利空间更大。因此,整合条件必须以立地条件、建商信誉及售屋时机等作为综合考量,但当房价差异太大时,都更户不免也会怀疑分屋条件的公平性。

(5)奖励值不一:

─送件前各家说法不一,须经审议后才可确定

都更容积奖励不一,通常要经过审议过后才能得知答案,就危老奖励项目而言,约有八项,包括原容积高于基准容积、危险及老旧建筑、退缩建筑、耐震能力、绿建筑、智慧建筑、无障碍环境设计及开辟取得公共设施等,当中奖励值各约二~一○%不等,假设原本有八点均合条件,实施者必然会将所有可能申请到的容积奖励全部填上,但未必都能通过,在高房价区位只要相差三~五%,每户就有可能减少一、二百万元的价值,而这当中的不确定因素,不仅都更户不了解,实施者在送审前也无从得知,这往往也成为双方互不信任的根源之一。

(6)一坪换一坪另加一停车位

─哪有这么好康的事?

现阶段还是有不少都更户停留在郝龙斌时代「一坪换一坪」的旧思维,其所持理由为兰州斯文里为何可以「权状坪换室内坪」,而忽略专案处理的时空背景,导致邻近整合中都更案停滞不前。另外,除非基地面积够大,否则在停车位不够分配情况下,不可能轻易允诺另加一停车位的要求,而这也正是当前房价较低地区都更走走停停之主要原因。

(7)权状坪换室内坪:

民间自办都更案为何不能比照办理

就兰州街斯文里都更案而言,台北市政府系以专案方式处理,才得以「权状坪换室内坪」,按该整建住宅为一九六○至一九七○年间办理地区公共建设、兴辟公共设施时,为安置拆迁户所兴建之小坪数住宅,时至今日环境窳陋、违建林立,市政府遂将其纳入「台北市公办都更8+2旗舰计划」,透过专案工作站的设立,并指派四位专业人员驻点,才得以逐步达成预期进度;惟此一专案却被附近其他整合中都更户视为通案益加增添整合的困难性

按兰州街斯文里都更案系北市府将全区容积率从三○○%提高到四五○%,亦即增加五成容积之后,才得以「权状坪换室内坪」的优惠条件达成整合目标,惟亦招致球员兼裁判的质疑,甚至直指如果公办都更案容积率可以增加五成,那民间自办都更案为何不能比照办理?

(8)估价变来变去:

─不同时间点,估值未必一致

由于一个都更案全程动辄七、八年,从开工到完工也要二、三年时间,然而,以台北市七年前的房价每坪七十三万,四年前涨至九十二.四万,去年则又降至八十三.三万,因此,常遭都更户质疑「估值」不断改变,不过事实情况是房价跟着景气在变,但要如何随时与都更户解释沟通,有时实施者也会有理说不清,更何况不同公司或不同整合人员说法也不尽一致。

(9)造价差异,标准何在:

结构建材与建物价值息息相关

整个都更过程造价极为重要,其不仅关乎共同负担比例,更与结构安全息息相关,因此,一般都更户除普遍关心是否为RC或SRC结构之外,对于建材品牌与品质,例如公设之规划设计与装潢设备,以及自家室内装潢、地板、门窗、卫浴设备等都相当关切,近年年长者则更关心无障碍空间的建材设备是否齐全等问题。

(10)共同负担比例:

─与景气变动息息相关

都更整合过程一般最关心的首推共同负担比例问题,常见都更户总是朝着自己的钱自己赚的「自力更新」方向思考,其实无论有没有实施者参与,房价变动与造价成本就足以让「共负比」一变再变而无法获致共识。

假设总销十亿元的开发案,总建造成本加上税费管销等约六至七亿元,如以三:七比例试算,共同负担比例为三○%,则都更户分回比例为七○%,然三○%共同负担比例部分又与房屋售价直接关联,由此不难了解即使是自力更新也未必一本万利,其间最令都更户困惑的是变数太多,而产生无所适从的疑虑。总之,一百个都更户,有一千个疑难杂症,由不得你信或不信!面对疑云满天真歹剃头的都更户,仍有待实施者各凭本事耐心的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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