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当前都市更新 困难重重的12大症结点

文/庄孟翰(前淡江大学产业经济系副教授)

Q:去年连续参加了四场公听会,如今法令也修好了,不过都更仍旧裹足不前,根据台北市都更处统计,自2006年至2017年,经审议会审议共380案,当中核定实施案为287案,目前已完工111案,并有67案还在施工中,而由近三年观察,2015年的审议案仍有45件,至2016年微幅衰退至40件,不过截至2017年仅剩27件,三年间骤减60%。请问庄教授,都更不断修法但仍未见成效,申请案件也逐年下降,究竟问题出在哪哩?

A:当前房市景气衰退明显,在超额供给之下,房价不断下探,空屋屋量日渐扩大,尤其少子冲击之下,台湾也即将面临人口老化问题,都更必将更加难以推动,更何况当前住宅政策也必须思考「在宅老化」的问题。

其次,究竟应该如何进行交叉补帖,都更后持有税大幅提高,以及城乡差距等应该如何解决?否则即便协助办理贷款,也无法支付高额的利息,因此「以房养老+以房养房」的计划可能也未必行得通。基本上老年人口不是退休,就是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生活重心既在养老,通常都很怕都更过程节外生枝而无法如期搬回来。

此外,在高房价的都会区,除税负因素之外,因医疗设施完备,又习惯周围生活环境,大都不愿意轻言都更而搬离原来熟悉的生活圈。过去四十年,政府曾不断推出购置及兴建国宅计划,惟以日本经验而言,现阶段八百二十万户空屋当中,已有不少沦为犯罪温床而成为治安死角,现今政府也只一味的想大量兴建社会住宅,而在推动都更过程又没兼顾安养或长照的实际需求,难保未来也会步上日本后尘

由上所述,分别归纳当前都更十二大主要症结如下。

一、一部法令行遍天下

当前都更法令似乎只适用于天龙国,忽略双北以南房价落差问题,都更原本就与房市景气连动,双北原本房价远高于中南部,又有一些可以盖豪宅的精华地段,哪一区域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也较易成为建商愿意整合的地区,然中南部房屋型态多为透天厝,更新时虽拥有较大的土地面积,或许建商也可选择兴建电梯华厦,惟就实务面加以考量,每个月的维修费用约三千六百元,加上完成后需负担较高的房屋税、管理费等,对乡村地区而言,一个月多负担一万余元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不过,因其他四都房价普遍偏低,建商直接以购地或协议合建方式反而更为简便,除非地点很好,否则不会贸然介入。然而,都更修法并未周全考虑到这些相关细节,仅以天龙国思维,意欲一部法令行遍天下,终致中南部都更推动难上加难。

二、理论与实务差距太大

其实都更始终来自于人性,当中最乔不拢的就是人性,更何况都更条件变变变,并非一成不变,期间疑难杂症更是不胜枚举,目前我们只看到397万户的都更大饼,双北仅占32%,很多是看得到吃不到。此外,有些地区空屋余屋量大,譬如淡水、新庄板桥等,在景气尚未落底之前,彼此宁可静观其变。

长久以来,都更始终存在理论与实务间极大落差,例如上述中南部透天厝的都更便是一例,都更流程表面看来很简单,其实中间潜藏很多难以解决的死角或漏洞,其因在于当前都更所面临最大的问题「法令面见解不一」、「制度面不够完备」、「实务面不够务实」与「人性面贪婪杯葛」等,因此,今后主管机关究应如何「对症下药」研拟对策,以突破瓶颈,仍有待后续追踪观察。

此外,由国发会的人口推计资料显示,十五岁以下人口到2060年会减少139万人,青壮年减少783万人,老年人则增加404万人,未来少子化趋势,加上老年人口不断攀升,因此,在政策推动过程,也应将高龄化社会及在宅老化问题列入全盘考量。

三、都更条件变、变、变:景气→房价→造价→估价→共同负担比例

都更常忽略景气变动问题,当景气来临,都更后房价增值惊人,建商及都更户皆大欢喜。然而,2014年七月政府打房开出第一枪,2016年房地合一税上路,房市景气转折,建商原本汲汲营营的渴望开发都更案,但在房价骤跌,共同负担比例提升之下,不少建商开始打退堂鼓,遂使得都更进度愈来愈缓慢。

四、一百个都更户,有一千个疑难杂症?!

通常一个都更案由整合到兴建完成约要七、八年的时间,当中只要有人提出异议,便会随之延宕,如同永春案,即使已开始施工,也不得不喊停,除管销及利息损失之外,影响最大的还有两点,其一为景气衰退、房价下跌,共同负担比例提高,其二为规划设计对房价的冲击。

一个都更案要历经长久时间从事业计划到权利变换,当中法令太过复杂,如果又是规模较大的社区,主管机关大都希望以都市再生观念进行开发,当然最好是一万平方公尺以上的面积,譬如日本的六本木、表参道等,整合时间动辄十五、二十年,但在当前台湾地狭人稠,加以公权力不彰,都更推动更加不易。

五、政策面:由上而下,缺乏纵向与横向沟通联结

虽然公听会上常见中央官员指责地方政府行政怠惰,但事实是,新竹县政府曾有一都更案,从2015年至2017年历经九次招商,期间因景气问题,一再流标,可见当前都更困难因素不少,因此,应该由上而下不厌其烦的去做沟通,而不是上下没有协调好,税负问题也没有考虑周到,一味责怪地方政府,依旧无济于事。愚意以为,既然中央官员认为地方政府怠忽职责,那也得提出一套具体可行的办法,好让大家共同遵循!

六、法令面:法令复杂,见解不一

建议都更应成立不动产专业法庭,否则如永春案的例子将会层出不穷,最常见的便是代拆问题,此时公权力要如何介入,就成为当前最棘手的问题,因此,势必要有前例作为依循,否则法官及一般民众恐永无交集。倘若法院能够速审速决,有执法人员做后盾,主管机关就不会互踢皮球,彼此推诿卸责,都更户也不致予取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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