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下中古屋3年!房价涨N倍…前屋主反悔提告:请归还

▲买下中古屋涨了N倍。(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夏姓女子因为孩子西安上班,前几年,来到西安和孩子一起在太华南路中天锦庭社区居住。2016年,她得知,楼上金姓邻居因缺钱,急于出售房屋,于是出钱买下,「我想着买来自己住,孩子住楼下,挺方便。」3年后,因为房价不断上升,原屋主竟然反悔了,向法院提告想要回已经卖出去的房子

据《华商报》报导,2016年11月5日,买卖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约一式三份,买卖双方、中间人各持一份。

合约约定,夏女购买金男名下的中天锦庭社区的房屋一套,共需支付53万元人民币(下同)。签完合约后,购房合同等房屋所有手续也均移交给了夏女。

合约还注明,先付30万元,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再支付尾款,「当时,房子的房产证还没下发,我们说好的,房产证到手满2年后,卖家及时协助办理房屋转移等各项相关手续,在建物所有权下发之日起3年内,双方办完转移手续。」夏女说。

合约签完当日,夏女即通过银行向卖家转帐第一笔购房款27万元,2017年1月11日按照合同约定向卖家支付第二笔购房款3万元。随后,卖家即向她交付了房屋钥匙,并一起向管委会提交买卖合约影本。2017年,她把房子装修后入住至今,期间的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缴交。

没想到,3年过去,签屋主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最后的产权转移,夏女气愤表示,「6月28日,房产证已满3年,金先生仍未配合我办理转移手续,已构成违约,期间,他曾表示说,房子卖便宜了,让我给补50万,我没同意。」

没想到,日前,金男还提告,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约,返还曾出售的那套房屋。「看到房价上涨,他自己违约。」夏女气愤地说,也打算就此事提起反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约,并按照同约定要求支付15万元的违约金

对此,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认为,「房价是签好后涨价的,所以,金先生提到的解除合同的理由,从法律上很难成立,买方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超奇建议,卖家已构成违约,买家可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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