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禁售大杯含糖饮料
美国纽约市禁止销售十六盎司(四百五十三公克)以上大杯含糖饮料的法规,十二日起正式上路。部分纽约客对老爱当保母的彭博市长非常不爽,认为他多管闲事;受到贩售禁令管辖的业者则战战兢兢,生怕一不小心就触法。
新法规定,餐厅、速食连锁店、电影院、剧场、运动场馆、流动食品摊和熟食店,十二日起禁卖容量超过十六盎司的大杯含糖饮料,违者罚款两百美元。不过,酒精饮料不在此限。
星巴克等商家已翻新菜单,有些业者仍持观望。一来禁令有三个月适应期,六月十二日之后才会罚款;且饮料产业已向纽约州最高法院提出诉讼,零售商都巴望禁令能够翻案。
有业者宁愿吃罚单也要让客人开心。在布鲁克林经营披萨屋的穆维纳说,他决定要「善用」缓冲期,继续卖大瓶装软性饮料。
受新法冲击最大的恐怕是电影院,因为大杯饮料占利润的一成以上。民众则反应两极。一位布鲁克林民众忿忿不平告诉《纽约邮报》:「他们居然有那个狗胆,告诉我什么可以喝,什么不能喝!」但也有市民认为,高糖分饮料本来就不好。一位驻唱歌手表示,讲到健康,彭博算是达人:「希望像他一样(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