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商业法院专题1】仲裁协会李复甸:快端出草案 让专家充分讨论
▲中华民国仲裁协会理事长李复甸,希望司法院尽速提出《商业事件审理法草案》,供专家讨论。(图/记者吴铭峰摄)
重大商业诉讼案件因太过复杂,审理过程冗长、缓慢,或衍生出更多的相关诉讼案件。司法院规划了商业法院,但商业法院要能落实集中审理,才有可能速审速结,同时也要设置门槛,例如:高诉讼金额、跨国案件,案件才具代表性。
中华民国仲裁协会理事长李复甸,曾担任监察委员,是著名的律师,也是文化大学法律研究所教授,他举出仲裁庭常用的「案件管理制度」为例,强调案件「集中审理」的重要性。仲裁人在审理案件前,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案件审理会议」,对争执或不争执事项、调查证据、证明事项、相对人意见等表示意见,而后仲裁人会出具「审理范围表」,双方签名,之后开庭就依照「审理范围表」进行;若有违背,会在最后仲裁判断时,产生不利效果。李复甸举出《民事诉讼法》要求的「案件集中审理」,但实际上法院却不能落实,造成案件延宕不决。
李复甸也举出外国商业法院为例,他认为商业法院应该要处理高诉讼标的金额、涉外跨国案件,甚至影响国家对外国人投资所订政策等重大跨国商业案件。例如新加坡为亚洲之先,设立了国际商事法庭,德国随后设立,中国大陆也设置了国际商事法庭。对于此类案件,各国均找国际商业专家处理,更具公信力。新加坡为使外国商业专家担任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还大动作的修改《宪法》。对比我国司法院规划的商业法院,李复甸认为,不符合国际潮流,非常可惜。
▲中华民国仲裁协会理事长李复甸,认为商业法院应该要更宏观。(图/记者吴铭峰摄)
目前司法院筹备的《商业事件审理法草案》中,预计设置商业调查官,聘任商界专业人士以辅助法官;至于调解,则将邀集商业界大老担任调解委员,届时这两个角色将帮助法官更正确判读商业纠纷行为。但李复甸认为,商业调查官等同于智慧财产法院中受人诟病的技术审查官,技术审查官不受诘问,意见不必公开,当事人无法对其意见表示质疑,对判决却可能产生决定性作用。若商业调查官也跟技术调查官一样,调查结果不对外公开,「放在法官口袋中的宝贝」却无法在诉讼中接受辩论,成为被戏称的「影子法官」,未来将饱受批评。
司法院目前《商业事件审理法草案》进度落后,未如预期在去年底推出,李复甸忍不住在采访中想问问司法院,「什么时候可以把商业法院的规划完成,把草案拿出来,让我们乐于见到这个制度早日在台湾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