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臻明/「参审」还是「陪审」?蔡英文搏杯决定好了
▲ 搏杯的好处是,把大家带到神明面前,请神明作主。(图/翻摄自Facebook/蔡英文 Tsai Ing-wen)
今天一个很重要的客户放我鸽子,整天的会议延期二天,所以有空在网上乱讲话。
想到一件很有趣的故事,我以前认识一个大老板,异常的迷信,什么事都搏杯决定,但是生意一样做很大,事业很成功。
我一开始很不以为然,但是后来我慢慢觉得,搏杯其实是最有效率的决策方式。
因为台湾人就是自以为聪明,很多时候拟定好的甲案、乙案争执不下时,都会有人说,那我们把甲案的优点与乙案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搞出丙案,那不就好了。
搏杯决定的好处是,把大家带到神明面前,请神明作主,看要采甲案还是乙案,一翻两瞪眼,落败的一方也无话可说,毕竟是神明的指示。
今天要把海洋法系的「陪审制」硬套到台湾这种大陆法系的制度里,也不管这样移植会不会有问题,但又担心出现像美国一样多数案件都采认罪协商的问题,因此说限制在最轻本刑十年以上的重罪才采陪审制。
可是最轻本刑十年以上的重罪其实不多,所以大多数案件还是由职业法官审判,那这样的改革有意义吗?更何况为什么陪审制不附判决理由,原因你知我知,就不说破了,你说台湾社会可以接受十年以上重罪的判决不附理由吗?
我建议,要采「参审制」还是「陪审制」,由蔡英文去庙里搏杯决定好了,但要改就不要改半套,胡乱拼凑。
要走「陪审制」,就真正来玩真的,朝海洋法系的方向改,然后所有衍生的问题就全民一起承担。
不要想说我台湾人最聪明,可以改出一个尽得大陆法系优点与海洋法系优点的方案。
我太懂台湾人了,这样干,最后就是改出一个大爆死的结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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