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玉秀/参审和陪审 哪一个平等?

许玉秀/前大法官、模拟宪法法庭暨模拟亚洲人权法院发起人

进退失据的司法

司法院在立法院两次公听会极力抨击陪审制,口口声声陪审制不可行、绝对不可以让陪审制并行。看来对司法院来说,陪审制差不多和反同人士所看待的同婚一样,一听到,就觉得天要塌下来。

一直到第二次公听会尾声,张永宏律师说出司法院的参审版本已经把许多陪审制的元素纳入,司法院的声明大外宣终于转弯,承认陪审制也有优点,已经局部采纳。一点也不害怕落入法官们自己所批判的「拼装车式的改革」。

所以,司法院的参审制,又不是原汁原味的参审制了,这下子,肯定陪审制事小,却自曝原来的参审制根本没有他们无论如何都要咬着牙坚持的那么好。

司改国是会议已经过了将近三年,先主动向陪审制求和,拿到选票之后,不管是大选的选票,还是大法官的选票,就在立法院公听会上把陪审制往死里打。

可到最后,对于他们信心十足的参审制,却还必须靠陪审制的优点来护航。但是又能怎样?权力在他们手里,凡是他们要的,死的说成活的,前后自相矛盾根本不足挂齿。(反正无齿可挂?)

▲ 全民支持陪审参审一并试行大集结记者会。(图/记者屠惠刚摄)

和法官平起平坐的人民

4月23日立法院第一次公听会中,来自台南东山高级农工郭孟佳老师,充满热忱地表达期待和法官有对话机会,因为她和所崇拜的陈钦贤法官有非常好的对话经验。那一天之后,这个与法官有对话机会的愿望,成为司法院声明稿里的另一个大外宣。

在公听会当天,有一段话非常忍不住,最后还是忍住,现在不能忍了:郭老师,您知道吗?您非常崇拜的陈钦贤法官,是法官论坛里面,动不动就按一百个赞,甚至超过一百个赞的法官们的公敌,如果将来和您对话的法官让您失望,您会怪陈法官是骗子吗?

这个人民可以与法官对话的大外宣,还包括一个平等原则的宣传。也是司法院始终拿来抨击陪审制绝对不可行、绝对不可以并行的重点之一。

配合这个大外宣,司法院在公听会把参审制宣传成人民和法官合作权责合一,把陪审制贬低为人民和法官分工、权责不一。

司法院的支持者甚至说,从座位就可以看出来,陪审员坐在一边,法官高高坐在指挥法庭程序的中间位子,参审制的参审员则是和法官一起坐在法官席位上。

直到郑文龙律师说出,他在陪审制国家旁观法庭的经验,当陪审员进入法庭时,法官会站起来请他们入座,才赶快转弯说,提到座位不是在说显示平等与否,而是在说权责分工。

▲ 图为统一狮选手客串国民法官宣誓。(图/统一狮提供)

形式平等?参审制难办到

参审制的国民法官真的是合作、权责合一吗?参审制的国民法官的确是和职业法官一起听审、对于有无犯罪事实量刑表示意见,但是指挥诉讼和写判决,都是职业法官包办,请问哪里有平等合作、哪里有权责合一?

决定审判程序是否公正的指挥权,在职业法官的审判长手里,决定判决怎么写的是职业法官,国民法官极可能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机会,让案件的审理,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进行,而最后又是写判决的人说了算,因为判决很难写,大家必须予以尊重。于是不要说实质的平等,形式的平等都难以办到。

陪审员掌事实最后决定权 权力与法官分庭抗礼

至于遭特意贬抑的陪审制,真的是法官只能量刑,认定事实全由陪审员负责吗?认定事实之前,要调查证据吧?在言词辩论庭指挥程序进行的法官,不需要注意证据的调查和辩论,是否会导致误导事实认定的方向吗?

职业法官对诉讼程序的指挥,正好是在协助陪审员厘清事实,职业法官对于认定事实,怎么可能没有作用?法官不只是负责量刑而已,在认定事实的程序上,法官和陪审员不止是分工,也有合作。

而陪审员单独掌握认定事实的最后决定权,可见人民的权力和法官的权力是可以分庭抗礼的。请问,是参审制的国民法官和职业法官比较能平起平坐,还是陪审员和职业法官比较权力相当呢?

至于量刑,它的目的在于选择能够实质改善行为人、让犯错的人能够重新回归社会不再犯罪的刑罚手段,需要具备心理学、犯罪学、社会学、统计学等等专业,才可能进行足够专业的判断和决定,这是参审员和职业法官,都办不到的。

也就是说,从量刑的专业门槛来说,他们都没有资格量刑,因此陪审员本来就不该承担,能不能参与量刑,不能据以论断参审员和陪审员身分的高低。

陪审团协会理事长张静。(图/记者吴铭峰摄)

请法官们看清楚 什么叫偏见?

不知道根据哪一种逻辑所提出来的质疑是,陪审员比终身职保障的法官容易受贿。已经查过实施陪审制的国家发生陪审员受贿的统计资料吗?比较之下,我国法官受贿的案例比较少?

如果没有获得这样的资讯,竟敢以法官的身分这样发言,不可以怀疑这样的法官打心底瞧不起没有终身职保障的人吗?不可以怀疑这样的法官办案不重证据吗?只要敢怀疑,就是人民有偏见?

我国法官和检察官薪资,在林洋港司法院长时代,获得大幅提升,当时重要的咨询专家,是政大的苏永钦副教授。理由是:给他们丰厚的薪酬,才能养廉

2010年的高院法官贪渎案,让司法系统大崩盘,法官论坛上一片哀嚎,法官在外行走不敢让人家知道自己是法官,坐计程车到法院上班,不敢直接到法院门前下车,这都是薪资大幅调整之后的事吧?

司法院正副院长换人做,因而成为苏大法官的苏副院长,看到贪渎法官的名单时,应该特别伤心吧?近在咫尺的熟人,有终身职的高薪,也没能养廉啊!

民间司改会等团体,要求国民法官应纳入陪审制。(图/民间司改会提供)

依照怀疑陪审员操守所以不要陪审制的逻辑,既然连终身职法官都会受贿,那么是要废掉法官的终身职?还是废掉现在的法官养成制度?依照相同的逻辑,参审制的国民法官不也容易收买、胁迫,那么为什么不能因此放弃参审制?

据说法官会「讯问」参审员,因此可以选出中立而客观的参审员,大约还可以保证选出来的参审员「绝对」和法官一样,不会被收买?

原来参审员虽然叫做国民法官,也和被告一样,需要被法官「讯问」?最神奇的是,大约没有任何法官敢保证全国没有一个法官会收贿,竟然敢保证参审制里的国民法官不会被收买,而坚持唯一参审。

其实,陪审员的遴选方式,本来就已经考虑到让他们没有受干预的机会,而那也老早被参审制学去。东施效颦的参审制不必担心参审员受贿的问题,正牌西施的陪审制反而应该担忧陪审员受贿?这不是偏见,甚么才是偏见?

正义的确不能从偏见探寻,但请看清楚,有偏见的是谁!有的又是甚么难以理解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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