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治医师说住院被打枪 评议委员一面倒支持拒赔保险
一家人寿公司审核保户做椎间盘突出治疗每月住院手术共4次,以可门诊手术且超过标准拒赔医疗险。而受理保户申诉的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委员则是询问医疗顾问意见后,支持保险公司判断,难为保户找到须理赔的依据。
保户向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申诉指出,因为颈、腰椎间盘突出,经医师诊断需住院手术治疗。后来因为工作需常搬运重物而经常复发,便连续4个月都到医院接受「高频热凝疗法」手术,以减轻不适感,而每次手术住院2天共住院4次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健康医疗险理赔住院手术,却遭无须住院、超过标准为由而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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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受理此案交由委员会,根据相关书面、医疗顾问专家等意见后做出评议,结果未如保户所愿能获得医疗险理赔住院保险金。保户可以选择不接受此评议,改向法院提起诉讼,金额50万元以下则为小额诉讼,约3个月完成审理判决。
评议中心委员认为,参照高等法院判决,面对保险契约所生权利纠葛时,应立于整个危险共同团体之利益观点,不能仅从契约当事人之角度思考,若过于宽认保险事故之发生,将使保险金之给付过于浮滥,最终将致侵害整个危险共同团体成员之利益,有违保险制度之本旨。
因此,保险契约条款关于「经医师诊断有住院之必要性」的意义,解释上「不应仅限于实际治疗医师认定有住院必要性」为主,而应以医界一般、较为普遍的治疗做法,作为具有住院的必要性判断基准。
经咨询中心医疗专业顾问后认为,「高频热凝疗法」目前在英美各国及国内各大医院均属「门诊手术」,采局部麻醉,过程约30分钟,做完治疗后,留院观察30至60分钟后即可返家,不需要住院治疗。
此治疗方式为颈、腰椎间盘突出患者的保守性治疗方式之一,就如同医疗实务上,包括口服止痛药物、注射、复健牵引等,均为常用的保守性治疗方式,依Mayo-Clinic医院资料,高频热凝疗法效果可维持6至9个月,因此施作的间隔时间至少半年。
评议中心委员从保户提出的4次住院资料,了解其住院期间都仅接受颈椎及腰椎高频热凝疗法,没有出现并发症,应可于门诊手术即可,不需要住院治疗,依此支持保险公司主张该案保户住院治疗不具住院之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