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饭店用过期食材!圆山、晶华遭罚6万元 这家一次被罚30万

圆山饭店被查获逾期食材,遭罚6万元。(图/资料照/记者汉兴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食药署公布「108年旅馆餐饮业HACCP稽查专案结果,针对58家国际观光旅馆五星级旅馆,抽验116产品,共计12家不合格,其中不乏晶华国宾君品等知名饭店。而违规业者中,被裁罚最重的为南方庄园渡假饭店,因查获逾期产品,被桃园市卫生局开罚30万元。

食药署表示,此次稽查专案是于今年4月至7月执行,稽查项目包括旅馆内餐饮业应至少1厅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HACCP)与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等,逾期食材包括面粉红椒粉、紫菜,以及酒酿汤圆、芙蓉豆腐等。违规业者皆于期限内改善缺失,经复查不合格等违规事项,已由所辖卫生局依《食安法》处办。

依据食药署公布清单,违规业者中,台北市国宾饭店、晶华酒店、圆山饭店,桃园市尊爵天际大饭店新竹市国宾饭店等,都因被查获逾期食材或干货,遭罚6万元;桃园市尊爵大饭店也因HACCP复查不合格,遭罚6万元。

▲晶华酒店也在违规名单之中。(图/资料照/记者汤汉兴摄)

南投县日月行馆因HACCP复查不合格遭罚12万元,另查获逾期产品,又被开罚12万元。北投丽禧温泉酒店则是用于浸泡肉品苏打粉不符规定裁处新台币24万元。

屏东县东方渡假酒店,因未设置专门职业人员遭罚3万元;台东县日晖国际渡假酒店则因面条检出不得检出的防腐剂苯甲酸,已由台东县卫生局裁处供应商一流食品原料行3万元罚锾。

食药署呼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倘经查获GHP及HACCP缺失经命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涉违反食安法第8条规定,可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另提醒业者应落实法规遵循及加强自主管理,以提升国内旅馆供餐品质,确保消费者餐饮卫生安全。

▼108年旅馆内餐饮业HACCP稽查专案执行结果节录。(图/食药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