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险理赔这3种最多! 投保掌握「二有三要」原则减轻负担

癌症年轻化已渐趋严峻,专家建议投保可掌握「二有三要」原则,减轻庞大的医疗负担。(图/pixabay)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随着生活饮食习惯与外在环境影响,癌症已连续37年位居台湾民众十大死因之首,专家建议可依据自身需求,善用癌症险转嫁罹癌风险,才能兼顾专业治疗与费用支出,投保可掌握「二有三要」原则,不仅能减轻庞大的医疗负担,同时也能获取完善的医疗资源

根据卫福部统计处「癌症登记报告数据显示,癌症发生率从60岁后大幅提升,占癌症总发生人数近6成,高龄社会下的银发族成为罹癌高风险族群。另从富邦人寿今年1至10月癌症理赔申请件数统计,以乳癌最高(28%),其次为肺癌(10.1%)与直肠癌(6.6%),透过年龄交叉分析进一步发现,25至44岁罹癌致死比例较其他年龄层高,显示癌症年轻化已渐趋严峻。

富邦人寿执行副总经理董采苓表示,今年金管会保险局针对「癌症保险」已有明确定义,共分初期、轻度、重度等3等级,原位癌零期癌等列属初期,第一期乳癌、第一期子宫颈癌、第一期大肠直肠癌与第一期前列腺癌等皆属轻度,其余不在初期与轻度的癌症,皆为重度等级,因此3种等级的理赔比例会因保险商品设计不尽相同,提醒保户投保前必须详阅保单条款厘清保障内容与给付项目,才能为自己撑起一把有效的保障防护伞。

一般来说,癌症险给付项目一般分为「分项给付型」和「一次给付型」,富邦人寿建议,民众先以传统型癌症险分项给付附约打底,建构癌症治疗、照护的基本保障,预算充裕时再规划一次性给付型,升级成对癌症医疗、安养的品质需求。

举例来说,分项给付项目如有包含癌症门诊医疗、癌症住院医疗、癌症化学医疗、癌症放射线医疗等,确实可支持保户的基本医疗花费持续追踪病况且及时治疗、避免恶化。

面对罹癌患者经济收入被迫暂停中止,富邦人寿建议可加强初次罹癌的一次给付金额,只要符合条款的理赔定义,保户便可立即取得一笔保险金,在运用与规划上也较不受限制,不仅可因应癌症新式治疗方式,也可借此顺利度过生活困境

不过,要特别提醒的是一次给付后该保单即终止,富邦人寿提醒民众癌症治疗是一段漫长过程,长期需要的医疗费用及工作期间的损失,都必须一并考量与规划,才能避免经济负担过重的遗憾,另一方面,持续性的分项给付,则不会因一次理赔即失效,保户可持续申领,但须注意是否有限额次数等限制。

此外,罹癌后无论生活或医疗的经济重担已压得让人喘不过气,建议投保时民众可以选择具备「豁免保费」的保障商品,只要在契约有效且缴费期间内,符合保单认定条件续期应缴的各期保费将可豁免,该契约继续有效、保障也可延续,对被保险人与其家属而言也是一大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