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大修法/被迫要花钱 私立医院怨政府变相抽税
长庚引爆的修法风暴不仅在《医疗法》,就连《所得税法》也调整,被医界批评,政府是变相全面大追税。图文/镜周刊
去年长庚急诊医师出走风暴至今仍在延烧,卫福部和财政部去年推动《医疗法》和《所得税法》修正,《医疗法》规定医疗财团法人应提拨20%年度盈余为公益用途,现新增提拨5%为加薪专户。
此外,《所得税法》也通过,未来医院、私校、慈善机构等财团法人,股利所得用在创设目的相关用途,必须达到60%~80%,否则将课征20%营所税,以股利收入达162亿元的长庚医院为例,若是没有花掉,每年将课征最少32亿元的营所税。
面对政府拿医疗财团法人开刀,私立医院满腹苦水,一名私立医院高层透露,以长庚为例,每年要花掉128亿元,「要去哪里花掉这么多钱?就算每年都增添设备还不够花,这样根本是变相鼓励医院乱花钱,干脆每个医师配置一台宾士好了。」
该名高层坦言,以长庚的情况为例,最后就只能鼻子摸摸认了,每年缴32亿元的税收。
前台大医院副院长王明巨也认为,国内医疗财团法人长庚、慈济、亚东等医院,股利占非医疗收入数少数,多数医疗财团法人都是靠医疗本业逐渐增加规模,他反对让让股利等非医疗收入课税,这可能有违背信赖保护原则问题。
王明巨说,更何况被征收的税金,被卫福部拿去使用在为了少子化要去买育儿百宝箱,或是食药署念兹在兹的实验大楼,他还宁愿把钱留在长庚,「长庚医疗财团法人的经营管理能力,绝对比卫福部的这些计划执行者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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