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医疗「制剂、制品」谈不拢! 立院修法卡关一上午

卫福部长陈时中与立委邱泰源进行私下协调,但仍未得出共识。(图/记者严云岑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再生医疗是将细胞基因用于人体构造或功能的重建与修复,为近年来医学研究热门议题行政院去年10月通过「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院今(8)日对此进行逐条审查综合各界版本提出讨论,但一整个上午,就为了该用「制品」或「制剂」争论不休,从上午9点拉锯至中午12时,尚未得出结论。

立委邱泰源主张应用「制品」订定之,主张既然要修法,就应该把位阶拉高,因为再生医疗产品上市后,实务内容还涉及医疗法与诸多法令,加上未来改要是由医师打到病患身上,无需经过中间药师调剂阶段,「我说难听一点,就像输血不需药师经手。」呼吁卫福部不要局限在再生制剂一词,也不应只由「药事法」管理。

对此邱泰源发言,立委邱议莹则表示,「不要再纠结制剂与制品两个字」,身为卵巢癌病友的她,以癌症病友身份提出「先求有,再求好」诉求,呼吁邱泰源应抛开医药分业本位主义,让卫福部先把几年后会发生的制剂先处理掉,未来再把等级提高,成立再生医疗制品专法

不过,邱议莹提议却被邱泰源否决,他坚持既然要订专法,层级就要一次到位。由于药事法无法纳管「制品」二字,加上双方争论不休,召委刘建国为了控场询问食药署,如果要将名称订为「再生医疗制品」,应该由谁负责管理

对此,食药署署长吴秀梅爆气回应,「应为经济部」,引发在场立委哗然。被点名的经济部工业局官员则无奈表示,「我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

上午休息时间时,卫福部长陈时中与邱泰源进行私下协调,邱泰源依然坚持应以「制品」拟定专法,双方并无共识。食药署列席官员透露,现行「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是以药事法为母法条文精简,但若要改为「再生医疗制品管理条例」,就需提高法律位阶,条文可能从现行16条增列为70多条,且可能得整部草案砍掉重练,送回行政院重新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