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坤涂家族取得5家天然气经营权未申报 公平会开罚540万后通过结合案
▲公平会今天通过朱坤涂家族及关系企业结合案,主要是没有显著限制竞争疑虑。(图/记者纪佳妘摄)
朱坤涂家族及关系企业今(2018)年6月取得5家公用天然气事业持股及经营权的过程,未依规定于事前向公平交易委员会申报结合,合计开罚540万元。公平会今(13)日通过决议,依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1项规定,不禁止其结合。
公平会表示,朱坤涂家族以相关亲属及控制从属公司,共持有欣彰、欣南、欣林、欣雄及裕苗天然气超过三分之一股份,除了欣林天然气之外,其余均已取得过半数董事席次,加上欣彰、欣南、欣林、欣雄及裕苗天然气等事业于所属营业区域内民生用天然气市场占有率皆超过四分之一,符合结合申报型态及门槛,依法应向公平会提出申报。
朱坤涂家族所控制之从属公司,主要为一般投资业、营建业及加油站业;欣彰、欣南、欣林、欣雄及裕苗天然气主要经营天然气供气业务。因此公平会指出,参与结合事业所属相关市场范围不同,也无产品重叠或上下游关系,是属多角化结合态样。
公平会进一步分析,公用天然气事业非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于供气区域外供气,目前国内公用天然气事业属区域独占,法令解除管制的可能性低;天然气事业属技术成熟之产业,且参与结合事业主要取决于政府是否开放供气区域,并非因技术进步而得以进入天然气市场。
经过合并计算后,朱坤涂家族成员及其控制从属公司所控制的欣彰、欣南、欣林、欣雄及裕苗天然气等5家公用天然气事业,在国内民生用天然气市场占有率约11.91%,非民生用天然气约4.74%,整体市场占有率尚不高,因此对国内整体天然气市场影响尚属有限。
综合研判结合后,公平会认为,不会对市场竞争程度产生实质减损的效果,也对相关市场上不具有显著限制竞争的疑虑,因此不禁止其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