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维修免责突围专利壁垒 避免产业消费者双输

宾士原厂德商戴姆勒公司(Daimler AG)及法商法雷奥公司提起台湾专利诉讼,控告售后维修市场(After-market, AM)车灯大厂帝宝工业公司侵害其设计专利,二件诉讼分别在去年8月及年底宣判帝宝败诉,不但应给付赔偿,并要求帝宝回收销毁所有侵权产品及其制造模具。此判决倘成为先例毋宁同时宣判台湾汽车组件AM产业严冬将至。

回避设计不足

同业唇亡齿寒

判决之所以引起国内汽车零组件产业一片哗然,原因有二。其一,汽车系耐久性产品,而汽车零件使用寿命往往较整体车辆使用年限短,在通常使用情形下,于车辆整体使用年限届满前常有汰旧更换需求;其二,汽车零件因车辆整体配置及与其他构件相接合特性,其外型设计通常有不可取代性,此特性更见于构成汽车外观之组件(如大灯)。

寿命短、更换频率高,以及外型不可取代性,创造热络的消费需求,在全球造就庞大售后维修服务市场(AM)。台湾非传统汽车工业大国,但凭借精良制造技术及应变迅速的生产链,目前已是全球AM副厂零件主要供应来源,因此帝宝案法院认定副厂制造的汽车零件回避设计不足,无法绕道避开原厂设计专利范围,AM业者应该忧心成为下一个原厂锁定开铡的肥羊

原厂养套

政策立法不能再等

根据经济部统计资料,我国汽车零件制造厂多达2,500家,每年外销零件带来的出口产值高达新台币2,000多亿元,其中尤以汽车保险杆、车灯等易碰撞零件为主力外销产品。台湾业者供应的副厂零件品质优良、价格相对低廉,在国际上很有竞争力,以往原厂在欧美主要市场发动专利战,台厂多半赔钱了事,但原厂布局的专利大战却不仅限于此,此由2019年台湾设计专利,前十大外国申请人中,有半数为原厂可见端倪。帝宝案只是原厂规模诉讼的前哨战,借由在台湾专利诉讼,一举打向供应链七寸之处,产业其实已无喘息空间。

面对可能是国内汽车零件产业存亡的终局之战,立法院参考各国AM维修免责政策,在今年4月第一次立法会期中提出增订专利法第136条第3项草案,该草案规定:「专利设计权效力,不及于维修汽车或其他动机行驶之车辆,使其恢复原有外观之零件」。

权利人磨刀霍霍

维修免责方可止血

专利法第136条第3项增订草案实系借鉴英国、义大利荷兰澳洲等国对于维修免责条款之立法设计,避免汽车原厂滥用设计专利权垄断售后维修市场的零件供应来源,反而令消费者失去选择替代性产品的权利,而需花费高额成本进行汽车维修的不公平竞争结果,也间接保障零组件业者甚至坊间修车厂生存空间,在私益公益间取平衡点,创造三赢。

如同帝宝于诉讼中指明,汽车零件外型设计已非单纯专利权问题,其实已涉及市场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权利衡量,甚将影响产业发展。帝宝遭戴姆勒公司起诉侵权仅是汽车原厂在我国发动专利战的第一声号角,当原厂不断强化其设计专利在我国布局,国家必须借由政策及立法支持,给予汽车零件制造业者维修免责的安全港,不但非做不可,更是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