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关食安!环署公告13种食安疑虑物质列「毒化物」纳管

▲▼ 环保署26日将13种涉及食安化学疑虑物质纳管 。(图/环保署提供)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为守护食安,减低不当化学物质流入食品风险,环保署化学局26日公告13种可能非法添加于食品的化学物质为毒性化学物质。国内曾发生的食安事件诸如汤圆豆干润饼皮、红茶粉圆所涉及的化学物质,包括玫瑰红B、皂黄吊白块香豆素顺丁烯二酸等,都在本次公告之列。

环保署表示,这次公告的13种毒化物,都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业者非法使用于食品,主要是降低成本或增加卖相,用来增加口感色泽香气、延长保鲜或混淆检验品质

以皂黄来说,这种工业用黄色染料常应用于皮革油漆,但相较于黄色食用色素四号与五号,皂黄大约便宜一半,且染色效果很好,所以业者拿来加在豆干。玫瑰红B常用于蜡光纸及油漆,虽然不便宜,但是因为不易掉色,外观加分,所以被业者拿来加在汤圆中。孔雀绿具慢毒性,因为曾非法使用于水体以防治鱼虾水产品病虫害,为加强管理防止违规使用,所以公告为毒化物。

环保署表示,后续这13种物质,无论制造、输入、使用、贩卖等,都需申请核可才可以运作,而且必需定期申报运作情形,透过上述核可及申报制度,可以了解其流向,此外,需在容器包装上标示「禁止用于食品」,以降低误流用的可能。后续业者必须于期限内规定办理,包括107年2月15日前进行定期申报、107年7月15日前完成标示、108年1月15日前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制造、输入、贩卖等运作。未依规定者可依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新台币6至50万罚锾。

环保署强调,透过跨部会合作,后续依毒管法的核可、申报及标示等管理机制管制13种毒化物的流向,一旦发现有流入食品的可能,即通知卫生单位,如经查明确有违法添加于食品的情事,则由卫生单位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加以裁处。同时辅以强化化学物质管理资讯交流、执行联合访查、交流相关法规执行经验方式,跨部会共同管理化学物质,强化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