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奥辛判国赔1.9亿 中石化:经济部隐瞒25年不能免责考虑释宪

▲缠讼多年的前台南安南区台碱安顺戴奥辛污染国赔案,最高法院11月28日判决由中石化公司独自负担赔偿金额约1.9亿元确定。(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缠讼多年的前台南安南区台碱安顺厂戴奥辛污染国赔案,最高法院11月28日宣判,与二审判决结果几乎相同,由中石化公司独自负担赔偿之责,经济部免赔,赔偿金额约1.9亿元,仅部分废弃发回,中石化公司表示尊重判决,但对此结果深感痛心。

中石化说当地居民暨法扶律师团对此判决亦同表遗憾,认为政府应公开道歉,经济部不应免责。经济部长达25年的隐瞒才是造成居民血液中戴奥辛浓度超标的原凶!政府高呼转型正义,历史真相却官官相护、避而不谈。

中石化说前台碱公司安顺厂于1982年关厂前,经济部已相当程度知悉土地受有污染,却火速关闭该厂、无任何整治作为,更将台碱公司并入当时的国营事业中石化公司作为解决手段。经济部自当时就以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当地居民土地已受污染的事实,使得戴奥辛毒害持续进入居民身体,长期累积并侵蚀居民健康,进而超过人体可负荷之上限。纵使戴奥辛数值与致病成因有待科学验证勾稽,然究其主因,不正是经济部前后长达近25年的欺瞒推诿之故,才造成居民血液内戴奥辛数值长年累积、超标,以致居民身心受害!

中石化指出经济部非但隐瞒土地遭受严重污染的事实、未思补救,更以讹诈手段,藉民营化的过程,使不知情之投资大众承继上开恶果。遍查相关资料,这25年间均未见政府诚实透明揭露该土地受有污染之资讯,使民营企业及投资大众因资讯不充足且受有隐匿之嫌而遭受损害,实已构成不诚信之交易行为。从火速关厂、隐瞒污染到隐匿资讯,不啻对当地居民、投资大众及正派经营之民营企业三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恶果。中石化认为政府不能仅以法律判决作为最终责任厘清句点,而应正视过往行为并积极弥补伤痕。中石化指出1983年国营的中石化公司奉经济部命令与台碱公司合并,1991年起配合政府民营化政策,逐步将中石化股份释出给一般投资大众持有,但不论合并期间或民营化期间,政府皆从未将该土地已受到严重污染的事实揭露给一般投资大众知悉,政府更因中石化民营化后获利180亿巨额受益,今法院却认定经济部非中石化股东与董事,无须负担赔偿责任。政府出售股权时,未尽到告知之责;又在民营化多年后,要求根本不知情的中石化公司负责该污染土地的整治责任,难道这就是声称爱护人民、照顾百姓的政府该有的作为吗?与民众同受其害,被迫并入前台碱安顺厂污染土地的中石化公司却仅能透过报载揭露才知悉此片土地受到严重污染,迄今已投入30多亿元的污染整治费用,且需面临居民求偿等情况,现法院又判中石化公司独自承受这项历史共业,又要此一无辜之民营公司近20万股东如何信服。中石化认为关于前台碱安顺厂戴奥辛污染国赔案,最高法院表示居民健康受损的原因是血液中的戴奥辛浓度偏高。就一般大众对科学的理解亦可知:戴奥辛来源是农药原料在「制造过程中」所附带产生的,而中石化公司民营化后,根本从未于当地有任何生产与制造之行为。为何决策国营事业制造农药原料因而产生戴奥辛的政府不用负责?却将「农药原料的成品堆放不当,造成居民血液中戴奥辛浓度偏高」的莫须有罪名强加给不曾生产过任何农药原料的中石化公司,此判决理由未免与科学理论及事实有所违背。中石化说对于居民血液中偏高的戴奥辛,经济部虽然始终宣称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在实际行动上,经济部及其所属中油公司自2005年7月至2024年12月止,将近20年的期间,累计投入总金额逾28.8亿元的巨额经费,透过台南市政府提供给原台碱安顺厂附近居民完整的生活照顾及健康照护。以其中的慰问金为例,血液戴奥辛浓度超过64皮克者,即使无任何病痛,在这将近20年期间,最高可领70多万元;如有重大伤病者,可能领取的金额则达数百万元;再加上其他医疗费、健检费补助及健康检查服务,每位居民实质上已获得经济部一定程度之补偿

倘若居民还有任何损害未能获得充分填补,也应由经济部再增加赔偿或补偿金额,最高法院判决由中石化公司单独赔偿,根本不符公平正义!当年台南市政府亦认定经济部应该为戴奥辛污染的结果负责,因此才要求经济部提供此关怀慰问金,而非由其他部会机关负担。经济部若否认戴奥辛污染是因早年决策国营事业生产农药原料的行为所造成,又何必长年投入数十亿元巨资来弥补居民所受之损害!中石化表示最高法院在本件诉讼案中,墨守国家赔偿法的法条文义,未能顺应当代先进国家司法实务所引领的世界潮流,尽可能放宽国家赔偿责任要件,以致于经济部及其所属中油公司明明已在诉讼外愿意付出28.8亿元填补居民损害,在诉讼上竟反而不需负起金额相对较低的1亿多元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违背公平正义而令人不解的判决结果,在收到判决后,中石化公司将研究该判决所适用之法律有无抵触宪法的疑义,探寻向司法院大法官声请释宪的可能性,以维护全体股东之权益。据了解,本案前于2015年12月经台南地院一审判决中石化公司与经济部应共同赔偿300多名受害居民新台币1亿6817万元,民众视身体受害状况每人可领到36万5000元至490万元不等的精神慰抚金,惟中石化公司与经济部不服一审判决而提上诉,案经台南高分院审理并历经1年8个月后,2017年8月二审宣判仍维持国赔案成立,并由中石化公司负起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上修为约1亿9千158万,而经济部无须负起赔偿,中石化公司不服二审判决而提上诉,经最高法院历经1年3个月审理后,于11月28日10时30分三审宣判。

台南市环保局杨朝全科长指出本案定谳部分:(一) 维持中石化赔偿金额。(二) 维持已起诉中之赔偿上诉人继承权利。(三) 未起诉中追加赔偿上诉人不能继承权利。(四) 维持经济部非为赔偿单位,因该机关非为污染防治执法机关。

二、发回更审部分:(一) 40多位上诉人及被上诉人要求中石化再给付医疗费用,因给付时间点尚待二审厘清。(二) 原告或上诉人中有5位请求赔偿时效性尚待二审厘清。

市府对于三审判决结果深表欣慰,对伤害居民是迟来的正义,呼吁中石化公司尽速赔偿,另已历经一到三审之冗长诉讼期间已有63名受害居民相继过世,余受害者还要等待更审中医疗费用给付之最后判决结果,可能陆续不在人世,此景更情何以堪,实非各界所乐见,在此本府呼吁中石化公司尽速依发回更审理由与居民和解,以抚慰伤害居民,倘有必要,本府将协助居民争取应得赔偿。

▲中石化安顺厂污染揭发后,台南市政府极力行政院、经济部及环保署争取照护补助,运用于居民生活照顾、健康照护及医疗补助等。

中石化安顺厂当地居民认为昔日政府没有善尽管理责任,让污染扩散到附近的土地造成居民的危害,导致居民血液中累积戴奥辛浓度偏高,除当地居民对中石化公司、经济部提出国赔告诉外,台南市政府为抚慰中石化安顺厂周遭居民被污染影响健康及生计,自中石化安顺厂污染揭发后,市府极力向行政院、经济部及环境保护署争取照护补助,2005至2014年共争取两阶段照护经费17.3亿,104至113年再争取第三阶段照护经费14.4亿元,运用于居民生活照顾、健康照护及医疗补助等,使居民生活无后顾之忧,此外,市府秉持防止2次污染采24小时严格监督中石化公司整治作业,并邀请居民参与各种中石化整治相关会议,市府相关积极作为已获当地居民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