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银行家/国人偏好高储蓄性质保单 寿险资金向海外追求收益性!

国内寿险国外投资比例高,汇兑风险需要更严谨的控管,避免获利减损。(图/路透社)

文/赖健宇

国内家庭资产配置上以存款人寿保险与退休基金为主,因此也让寿险业的保费收入持续增加,并将多数资金投往海外以增加收益,为避免投资损益浮动过大,主管机关将严格管控,并提升国内投资商品项目及效益。

回顾近20年的低利率环境,虽部分寿险公司已经逐渐摆脱利差损,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却越来越严格,例如取代IFRS 4的IFRS 17「保险合约」,将于2025年在我国导入适用。再者,保费收入屡次创新高,亦造成寿险业资金去化流向的难题。因此,未来寿险业除了需在国外投资限额下,追求合理收益性,寿险公司也需视负债组成,决定资产配置策略。当然,国人也应该反思对传统保障型的重视,回归人寿保险本质,并以投资储蓄类型为辅,降低对高储蓄型保单的需求。

寿险业保费收入逐年扩增

观察近年我国家庭部门的资金流量概况,在资产配置方面,家庭部门仍是以持有存款、人寿保险准备与退休基金准备为主,比重超过6成,其中国人因增加购买外币保单及类定存保单,致使人寿保险准备与退休基金准备的增幅加大,并续居资金用途的首位,2017年为2.33兆元新台币,较2016年增加632亿元,而资金用于存款则为1.26亿元。

状况反映人寿保险业的业绩表现,保费收入逐年递增,2018年为3.51兆元,较2017年增加913亿元,特别是受到全球景气回温、金融市场表现热络的带动,近两年投资型商品的买气较2016年明显回升。而保费收入的增加,寿险业的可运用资金部位也随之提升,2018年为23.8兆元,较2017年增加1.67兆元,并以国外投资的占比68.52%为最高,其次为有价证券投资,包括公债、股票、金融债券等。

面对寿险业持续增加国外投资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寿险业对长期投资需求大、国人财富资产配置趋向全球化及去化国内剩余资金等,惟国内公债发行规模小,且平均剩余年限不及10年,无法因应其投资所需,即便近期有大量持有以新台币计价债券ETF所从事的国内投资,亦是为避免触及国外投资加计国际板债券上限的折衷,以及国内缺少受到寿险业者青睐的投资标的所致。

国外投资65.25%天花板上路

过去主管机关为了协助寿险业者,克服利差损的困境,除了增加寿险公司的投资范围,并先于2003年开放保险公司国外投资上限至35%,再于2007年放宽至45%,且于2014年将投资国际板债券的部位,列为不计入国外投资限额,对增进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弹性及效率,有所助益。但基于控管国际板债券的投资部位,金管会于2018年11月增订保险业投资国际板债券的限额规范,以不超过经核定国外投资额度的145%为原则,也就是以65.25%进行总量管制,而在新法预告完成前已超限投资者,未来不可再新增投资部位。

所谓国际板债券,是指一国政府、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为筹措资金,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发行的债券,与寿险业国外投资不同之处,为国外投资系将资金汇出进行投资布局。参考政大保险业永续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的研究指出,我国寿险业国外投资的资产配置,投资工具以公司债金融债券为主,其次则依序为政府公债、证券化商品及外币存款等,并且偏重于已开发市场,用于追求稳定的长期收益来源。

不可讳言的,寿险业增加国外投资比重有其结构性因素,与其他国家寿险业的资金运用状况不尽相同,包括弭平利差损而追求高收益性投资、国内投资标的实质收益率偏低、去化国内剩余资金等。其中,如金管会虽有限制国际板债券的投资额度,但也开放寿险业国外投资的对象,增列国外地方政府所属机构发行的债券,借以提升资金运用效率。此类债券的收益率较一般政府公债为高,违约率则是较相同信用评等的公司债要低。

惟金管会在今年3月,仍是针对国内寿险业国外投资的汇兑风险,提出重要控管机制,包括持续修正保险业资产负债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关规定;对国外投资情形追踪监视及分析,再透过个案及动态监理的方式进行差异化管理;增加外汇价格变动准备金的提存及冲抵比率;引导保险公司调整保险商品结构,并将资金投资于国内公共建设与新创产业等。目的就是为了降低寿险业的资金运用,因偏重国外投资产生汇兑风险,而造成获利减损的程度。

▲国内投资项目少、市场小,使寿险业资金因而转往海外。(图/pixabay)

投资报酬率保户实际报酬率

一般而言,保单上载明的预定利率或宣告利率,不是保户可取得的实际报酬率,而是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投资报酬率,而这个投资报酬率就是保险商品在进行定价利润测试的衡量标准。当平均投资报酬率表现越好的寿险公司,可以通过利润测试的保险商品,其预定利率或宣告利率普遍较投资绩效欠佳的寿险公司商品为高,相对地更容易受到偏好高储蓄性质保单的消费者所青睐,也能巩固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但在此一循环下,寿险公司为了维持商品的市场热度,加上国内投资标的之投资报酬率偏低,使其资金运用偏重于从事追求高收益性的国外投资。

换句话说,利润测试结果的呈现,是以投资报酬率或一固定折现率计算未来利润的现值,作为寿险公司设定达成或超越的目标值。而要求商品定价利润测试的监理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经营不佳的寿险公司,有大量发行亏损保单的行为。

以利变型年金保单为例,寿险公司送审利变型商品时,需检附以现金流量法的利润测试文件。在低利率环境中,年金不仅具有持续金流的保障,且可以随着浮动的宣告利率高于预定利率时而累积,备受消费者关注,并逐渐成为寿险市场的主要投保商品,特别是以银行为通路进行销售。基此,当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投资报酬率越佳,就可发行较一般宣告利率为高的利变型商品,但仍以不得高于区隔资产前24个月的移动平均投资报酬率加计两码为原则,维持宣告利率之稳定性。

利变型保单跃升个人首选产品

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轨迹,最早为1947年成立的台湾人寿与台湾产物保险公司,再至1986年及1994年陆续开放美商与外商保险公司来台设立据点,并于1993年开放国人设立本土新保险公司。至今已历经公营保险机构民营化、实施风险资本额制度、新增保险商品种类、费率自由化、金融监理一元化、放宽资金运用等时期,获利状况亦是逐年提升,其中2017年获利1,362亿元,更为近5年新高(但2018年获利受到外汇损失影响而缩减至1,087亿元),并以人寿保险的业务规模较大,包括利变型增额保单、外币保单、失能照护保单等,为最受国人欢迎的保险商品。

由于寿险保单设计均有一预定利率,而寿险业资金用于投资时,实际收益率至少需达到该预定利率,以免在给付保险金后损及自身的利益,且高过就有利差益;反之,则有利差损。回顾1993年及1994年开放本地成立新保险公司与全球各国保险业来台设立据点,双方开始竞逐我国寿险市场版图,并以当时银行利率为基准,推出高预定利率保单抢市,然随着市场利率从2000年开始走低,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随之下修,而当初大量销售高预定利率保单的公司,均面临严重的利差损。加上外商保险公司率先适用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4),为避免提拨大量准备金而加重母公司财务负担,基于法遵成本及获利的考量后,即陆续撤离台湾保险市场。

实务上,目前寿险保单精算中将预定利率假设为固定,以确保保户每年所缴的保费为定额,且降低保单销售的困难度及寿险公司行政作业的复杂性,而固定利率的假设,对寿险业而言,一旦利率下跌,寿险公司将无法达到原先设定的投资报酬率,进而形成利差损问题,连带影响其清偿能力。然由于目前预定利率较过去为低,所设算的保费相对偏高,压缩传统保障型寿险商品的销售空间,寿险公司转为推出利变型年金与投资型保单的保险商品,以维持市场热度。

而为了弭平利差损,寿险业资金在投资运用上,需维持一定水准以上的投资报酬率,并调整商品结构,开发可减轻清偿能力的保险商品,但当国内未有适于长期投资的标的时,即将目标市场转至国外进行投资。目前我国寿险业平均资金成本降至4%左右,主要是透过吸收低预定利率的类定存保单,将资金成本压低所贡献,惟在旧保单持续缴费,新契约保费又大笔涌入时,寿险业更加面临资金运用及避险的投资压力。

▲寿险业未来除了须在国外投资限额下追求收益性,也需视负债组成来决定资产配置策略。(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面对此一难题,有论者即提出,在目前寿险业的商品结构下,导致高度倚赖海外投资的资金运用,让寿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样态,从早期利差损风险转为汇率风险,而巨大的海外投资部位,产生汇兑收益与损失的剧烈波动,将是必然的问题。加上寿险公司财报编制须按公允价值表达,此种帐面的未实现损失将直接降低净值,进而影响资本适足率,但为维持一定水准的资本适足率,寿险公司需支出大额的避险成本,以缓解汇率对损益的波动。

兼顾收益性及有效配置资产

整体而言,我国寿险业国外投资比例的增加,主要原因为解决利差损及提高收益,与其他国家寿险业资金用于国外投资比重不高的状况,不尽相同,且中央银行亦指出,寿险资金投资海外有助于外汇市场的供需平衡。目前国内投资标的方面,较受到寿险业青睐的除了国际板债券外,尚有追踪海外债券为标的,并在台湾发行、以新台币计价的债券ETF,从2017年第一档美国公债ETF挂牌以来就大量持有。

虽金管会提出,如过度集中投资债券ETF,拟将在现行风险系数上加计汇率风险,惟债券ETF是一篮子债券,投资标的可能由国内或海外债券所组成,将面临考量是否统一加计汇率风险系数的问题。此外,再观察中央银行的分析报告,我国寿险业资金持续增加国外投资,反映寿险公司资产负债期限配置失衡的问题。以2017年为例,寿险业负债面的保险负债平均存续期间约20至25年,而资产面的投资平均存续期间约8至10年,显见寿险业需有长期且稳定收益的标的进行投资。

(本文作者为台湾金融研训院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