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诉讼法》三读──给同婚「民法派」的一张王牌?

高雄同志大游行。(资料照/记者林敬旻摄)

(编按:11月24日大选公投结果出炉后,同婚能否在2019年5月24日就地合法?释字748号是否是同志最终的保命符?若未来对释宪结果有争议想上诉呢?《宪法诉讼法》18日在立院三读通过,除声请释宪门槛下修,人民也可就个案声请释宪。相关变革新制公布三年后施行。)

作者设计浪人

因为很多网友看不懂年底拚三读通过《宪法诉讼法》到底对目前艰难的婚姻平权运动有什么帮助,一直在文章发问,所以我统一解释如下。(我又不是法官为什么我要解释这些 )

祁家威的释宪案为例,同志无法结婚是因为民法限制「一男一女」的结合才叫夫妻。过往的三审制度不会去质疑法条本身的公正性,依据一个有问题法律不断上诉最后一定会败诉。

所以祁家威才要提释宪,直接去讨论法条是否有问题。但过去穷尽司法途径上诉到最高法院定谳后,提释宪案大法官也不见得要受理,决定受理时间也非常冗长(祁家威等了2年才受理),加上大法官会议基本上也不一定要开庭传唤当事人到场说明,可以关起门讨论,因为是针对法条合宪与否讨论,而不是讨论法官以法条决定出的判决对错。像这次释字748,民法的确有问题,但也没办法让祁家威直接结婚,而是去改法条。

这次在年底拚三读的《宪法诉讼法》修改了许多大法官会议的形式,比如说以公开的「宪法法庭」取代闭门的「大法官会议」(大法官会议也有召开公开法庭的权力但非必须),修法后则必须强制开庭召唤当事人前来说明案情审理,甚至调降宪法大法官表决的门槛,采简单多数决(过1/2大法官人数同意即可),在法官不当解释法条造成违反人权状态时,《宪法诉讼法》甚至比起「释宪」具有进一步具体保障人民个案的权力。

给同婚的一张「王牌

怎么说更进一步呢,让我们假设一个例子来说明。专法现在势在必行,如果专法内容不够完整,有跟民法不一样效力的地方,我们依然可以与现在发动释宪案的门槛一般(透过1/3立委连署等方式),来声请大法官解释。但过去大法官仅具有「抽象违宪审查权」,顶多只能做出专法法律违宪需尽快修法的宣告,但《宪法诉讼法》三读通过且3年正式实施后,便具有「具体违宪审查权」,除了直接宣告该条文违宪之外,也能直接赋予该个案需要的权利。与释宪结果一样具有凌驾所有法条的约束力,且更保护个案人权。至于未来专法本身合宪性与否,我认为也有机会被讨论,但是否可被完全推翻,要看当时大法官解释如何认定。

所谓婚姻要能平权的本质便不应该有专法存在,但在专法势在必行的现今时势里,为保障未来专法内容不会在恶势力的影响造成法条有缺失,《宪法诉讼法》在10月初公投前宣示要在年底拼三读,我仍认为这是蔡英文总统预感可能公投会大败的状态下,在公投举办前加速进行覆盖在桌上的王牌。当然这件事本来就是为了未来所有包含同性婚姻等人权能伸张,为台湾未来变好所做出必须做的司法改革。并不直接与婚姻平权相关。

因此我觉得公投前认为蔡英文政见跳票因而开骂的人(包括我自己),还是欠她一个道歉。不为性倾向、而是为了误解道歉。不管她是为了选票、或是为了人权价值进步,起码她有一直想办法要达成她的承诺,只是在同性婚姻这件事上的时间慢了,不符合大家心里的期待。但如果《宪法诉讼法》真能顺利在年底三读通过,起码为那些在本次公投结果受伤因而绝望的人们心中,又燃起一些照亮未来方向的光芒

因此我还是希望向蔡英文说声抱歉,在守护台湾人权进步的价值上,其实你一直默默与众人并肩前行,其实我们并不孤单。而人民也会继续负起监督责任,严格检视在执政者所做出的所有决定,希望你也能时时警惕,继续带领台湾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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