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惧怕金箍咒「申诉综合评分值」 10年来首度下修不计件标准

保险局长施琼华。(图/记者李蕙璇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保险局为降低保户申诉案,10年来所推行的计分排名制最后20%倒数4~5名的业者,除了要求写报告检讨及提出改善措施案,还会限缩网路投保额度以督促产寿险公司尽快改进。今年首度变革,略下修评议案件的不计件标准。而这一套综合评分值被业者视为金箍枷锁,对其有管理效力

对于保户们来说,目前由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为保险、银行证券金融业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中立申诉调处机构。而保险局则参考国外设计出「保险申诉综合评分值」,就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接到保户提出申诉案开始,一直到经过评议大会表决的三个阶段,订定出「计件」与「不计件」的标准及督管排名最后20%的业者的监管措施,也就是可限缩其业务营业额度、网路投保等的一些处罚,以利于要求产寿险公司重视保户声音并加快处理与改善招揽、理赔服务品质

保险局近日通知产寿险公司,针对3月27日召开的「产寿险保险综合评分值不计件标准修正草案会议中,将于该年度开始施行。该会议由保险局长施琼华主持,重申「排名制」对于末20%业者较有提醒作用,也会让产寿险公司高度重视保户申诉案。

而保险局在该制度施行10年来,首度提出修正案,就是针对第三阶段的评议案中,以往是保险公司只有部分有理、完全无理的计件标准,今年起从1件下修改为0.75件,其他仍维持原计标准。

「申诉综合评分值」的计件、不计件标准,共分三阶段计件做为统计排名分数的依据来源。

第一阶段:申诉期。当保户向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提出申诉时,即视为1件申诉案。在此阶段会先请业者书面回复,若达共识和解,即只纳入申诉件统计中的1件。

第二阶段:进入调处阶段。若前述阶段未达共识,那么这1件申诉件就再另外统计为「1件评议案」,由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调处组承办员电话通知业者与保户到中心,面对面展开协商,而调处组人员则居中协助。若保户与业者此时愿达共识和解,则1件评议案就会变成为0.5件评议案。

第三阶段:进入评议委员表决大会。若前述阶段双方还是未达和解,该案便交由评议中心委员书面审查业者与保户提供的资料咨询医疗界专家后做出认定结果,而保户可以选择接受此判定或是改向法院提告,但业者则是须接受评议委员做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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