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吃的「特殊营养食品」 7月起警语须加粗体+变颜色
▲病患吃的「特殊营养食品」,7月起警语须加粗体+变颜色。(图/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许多慢性病患者或癌患会使用「特殊营养食品」维持体力,为了使其和一般营养食品有所区隔,食药署18日发布预告草案,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须在外包装上以粗体字标注「本品属特殊疾病配方食品,不适合一般人食用,须经医师或营养师指导使用」,未来若未依规定标示,将可依《食安法》第22条处3~300万元的罚锾。
在18日预告发出前,特殊营养食品虽有「本品属特殊疾病配方食品,不适合一般人食用,须经医师或营养师指导使用」、「多食对改善此类疾病并无帮助」等警语,但字体相同,并未达提醒作用。自7月1日新规上路后,前述警语除了要加「粗体字」外,字体颜色更须与底色区隔,以达避免一般人误食的效果。
另外,针对部分调整蛋白质的特殊营养品,依食药署现行规定,须加注「为达营养均衡,本品请勿单独使用」等警语。不过在新制上路后,如果产品除调整蛋白质外,尚具可提供病人生理需求之基础热量及营养素,则可以免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