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宏诚/台铁局长政次「降任」:文官制度出轨

台铁新任局长政源普悠玛事故罹难者拈香致意。(图/记者王兆麟摄)

桂宏诚/曾任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委员、民主文教基金会执行长世新大学兼任副教授

日前总统发布交通部政务次长张政源的辞职令,此前行政院已宣布他将「降任」担任台铁局长,并系「以次长级的高度,回到台铁来兴利除弊」,且还强调张政源为政务官「降职降薪」的首例。然而,《铁路法》第4条明定「国营铁路,由交通部管理。地方营、民营及专用铁路,由交通部监督」,交通部本可指派政务次长专责主持台铁兴革大计,而鹿洁身请辞后的局长职务,也可由法定职务代理的副局长先代理,本无让张政源「降职降薪」的必要。

虽然《铁路法》第20条也规定:「交通部为管理国营铁路,得设总管理机构;其组织另以法律定之」,但这不表示交通部对普悠玛翻车事件毫无管理上的职责。依《铁路法》之规定,举凡台铁的营运、铁路设施及设备维护、机车及车辆之检修行车安全之确保,以及从业人员之训练和管理,政策制度设计决定权均属交通部。

安排「后路

普悠玛翻车事件曝露出许多政策和管理制度上的问题,大可由交通部政务次长直接主持台铁兴革大计,又何须急于派政次「降任」台铁局长呢?莫非,交通部长吴宏谋一旦辞职下台时,政务次长理应亦须随同辞职;张政源具有事务官的任用资格,又曾在台铁担任过台北于站长职务,于是先为他安排「后路」。

另据报载,前交通部长叶匡时认为台铁若是国营公司,张政源不必辞政次就可兼任台铁公司的董事长,且他曾以交通部政次兼任桃园机场公司首任董事长的经验,认为次长的高度从事改革确实比较方便。然而,叶前部长是有机关「改制」过渡期的经验,但当前台铁局的问题却仅在「改革」。何况,航空站改制为国营公司是为了去官僚体系化,改以企业经营模式,而叶部长主张台铁局公司化的理由,却是基于政务次长可兼任董事长及才具有高度,本质上就是官僚层级化的思维。

张政源担任台铁局长确实如行政院所说:「有台铁的经验,却没有台铁的包袱」,因为他在27年前曾任职台铁及担任过台北站站长。只不过,27年前约相当荐任第8到9职等职务的历练,恐怕在实务运作的管理和执行上,仍需要假以时日,才能够熟悉相当简任13职等的台铁局长职务。

事实上,政务官「降调」事务官多有前例,更曾有部长级特任官「降调」为14职等事务官。而张政源6年多前以简任11职等事务官办理退休,如今应系以相当11职等的「低资格」被「高任用」为相当13职等的局长。并且,依据行政院今年订颁的「政务人员给与表」所订,政务次长月薪系「照简任第十四职等人员待遇支给」,但台铁局长月薪和简任十四职等常务次长的差距,却只应约3万。

更严重的问题是,如同前交通部长叶匡时认为,以政次转任常次再兼任台铁局长最为适当,却突显了政务首长民选首长缺乏「政务官和事务官分属二元体系」及建立行政中立文官体制的观念。因为,政务官是随政党竞争而进退,事务官则是永业化的发展,过去文官制度改革的目标,正是要革除以往事务官「升任」政务官的现象。

因此,政务官「降任」、「降调」及「降转」为事务官,只能说明文官制度的运行出了轨,且依政府人事法制也无所谓政务官的「降任」、「降调」及「降转」。何况,政务官辞职后即属「非现职」的平民,何以能够立即「再任」事务官首长职务,使得实质上已犹如政治任命?

目前在「政务官」和「事务官」间得以便捷迅速地转换身分,或许是因曲解《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0条的规定,将机关首长、副首长、幕僚长、副幕僚长、内部一级单位主管职务及内部较一级业务单位主管职务列等为高之职务,放宽解释「非现职人员」也可免经公开征选程序而迳行任用。这些破坏文官制度根基的做法,早在陈水扁执政时代已开始,主管机关考试院实不应漠视

热门文章》►台铁逆转危机4关键►让人生变调的列车-谈重大事故创伤悲伤反应►铁路车辆不应使用任何类型的安全带

►看更多【桂宏诚】专栏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