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荣彦/流浪律师?谁把律师市场变小了

律师产业在近几年有很大的改变,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律师人数的增加,市场逐渐饱和。(图/视觉中国CFP)

近年来越来越常听到关于「流浪律师」的耳语,笔者长期关注律师产业发展,与不同类型的律师交流。总体来说,律师产业在近几年的确有很大的改变,包含免费法律服务多元化、律师费竞争激烈、中型诉讼所缩编、网路行销兴起等趋势。然而对产业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律师人数的增加:从2011年放宽律师录取以来,近六年取得律师资格的人数已经超过总人数的30%。

由于市场冲击太大,考选部终于在2018年律师考试新增了及格门槛,这也是从2000年以来,首次在政策上下修律师录取人数法务部在2017年提出的「我国律师、外国法事务律师需求量及松绑外国律师来台执业对我国律师业影响之实证研究」报告,而这份报告无疑为限缩律师人数提供了一个说法:市场饱和。

除人数冲击,法扶基金会扶助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对律师产业更是雪上加霜。过去十年,法扶案件数量成长3倍(每年6万余件),逼近每年公开裁判书总数有委任律师数量的30%。纵然我们可以乐观的认为,法扶扶助案件那些当事人原本就不会委任律师,但无法否认的是,法扶所核定低于行情的律师费,确实加剧律师费削价竞争的现况

其中,冲击最大的是以一般民刑事诉讼业务为主的中型事务所,因而面临缩编的命运。若将律师的客群分成跨国公司、国内上市柜公司、中小企业及非企业的自然人。客户规模越大的业务门槛越高。因此,相较于跨入门槛较高的非讼事务所,以自然人为主要客户的诉讼所较难扩张业务,也较易受到市场挤压。

产业外的挑战

不仅在诉讼或非讼方面,近年都未见成长,甚至有衰退的迹象,部分新兴的泛法律需求,在面临来自各方的竞争,律师斩获也十分有限。比如因应劳动相关法令修正,劳检制度改革,然而在导入劳动制度、劳检对应、人资教育等劳动领域业务上,劳资顾问公司表现更积极。

不过,最大的挑战则是来自于同为专技人员的会计师。2018年因应GDPR及洗钱防制制度导入,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度上路前便已在各大企业深耕许久,抢占先机。更接近法律核心服务的法律遵循业务,也纷纷遭到会计师事务所插旗顾问服务。

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前两年风风火火的ICO(加密货币公开发行)业务中或斩获不少,但有能力端出具体区块链技术应用在泛法律领域的,却是会计师事务所。就连笔者投入的法律科技(legaltech)和监管科技(regutech)的解决方案,所见也以会计师事务所主导的为多,律师则几乎在这前沿趋势的发展中缺席了。

多元行销的兴起

律师产业对于行销仍大幅度依赖「口碑」的宣传方式。然而在关键字广告社群网站兴起后,确实影响了律师的行销方式。

2012年,Google的关键字广告,「律师」这个关键字的CPC(每次点击费用)只要2元,当时有部分嗅到行销商机的律师,靠着关键字广告带进许多业务。到了2018年,「律师」的CPC已经高达60元,以转换率0.1%计算,要透过关键字广告带来一件案件的广告费就要6万元,约当一件案件的律师费。

▲律师产业除了靠「口碑」宣传外,在关键字广告及社群网站的兴起后,律师的行销方式更多元。(图/视觉中国CFP)

紧接着脸书粉丝团大行其道,在2017年前投入粉丝团经营,并在行销技巧掌握得宜的律师粉丝团,在案源上皆有不错斩获。然而在脸书大幅调整演算法后,粉丝团经营成本提高,部分律师转向经营Youtube或Instagram。

过去十年,行销上能够掌握先机且经营妥善的律师,可能不会感受到律师产业的诸多冲击。然而回到整个产业来看,纵使行销方式更多元,律师市场并没有成长。各种行销上的成功仅是个别律师在零和市场的竞争中存活下来,但律师产业的整体发展仍然是停滞的。

不合时宜的律师伦理规范

诚然律师业务推广策略相较其他产业,的确更缺乏创新动能。比如律师事务所组成以律师为核心,往往单打独斗,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多元,更擅长提供跨领域的多元服务。跨领域的成员组成,除了带来服务质量的创新外,也提供了商业模式的创新。

举例而言,「预防胜于治疗」不只在医学上很重要,法律上也同样的重要。目前律师的主要业务还是着重于发生纠纷的争议解决(治疗),但对于法律风险规避(预防)则涉足不多。许多律师认为市场并没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因此不可能在规避风险上付费,但这个说法难以解释大幅成长的保险业。

不过,事实上提出各种法律商业模式的创新概念的律师也非完全没有,但往往受限于各种困难而难以推行,更遑论实现。比如,2000年「法易通」为有法律需求的民众提供了向律师电话付费咨询的服务,任何人只要用电话拨某特定号码,系统就会自动找到律师,以每分钟50元电话费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但律师公会认为加入法易通的律师违反律师伦理规范-「律师不得以『支付介绍人报酬』推展业务」(第12条第2款)。

法易通后来因此倒了。该规定本意虽好,为防止介绍人或业务员为促销委任,即可能对当事人为夸大不实之陈述,甚至诈欺威胁,而影响消费者判断的自主性。不过把「媒合平台」扩大解释为「介绍人」,其实并不合于规范目的;而且法易通提供的是律师「咨询」而非「诉讼」,并不是专属律师才能做的业务。

把受到法律保障的诉讼业务与其他非讼业务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用伦理规范相绳,造成在推展业务上,律师反而比不具律师资格的人更绑手绑脚,对于产业发展而言未必是好事。也因此,法易通之后的所有律师业务平台几乎都沦为这个规范的刀下亡魂,例如法律咨询家、580法律网、呼叫律师及评律网。

扩大未被满足的律师市场需求

台湾一年的法律服务业产值大约是650亿台币,看似不小,但根据目前诉讼案件数和委任律师的比例来判断,目前假设整个法律需求市场如果是100,律师大约只满足了不到20%。也就是说,市场上仍有一个可能远大于650亿的需求等待开发。

可能会有人认为那80%的案件都是小额或当事人没钱,根本不会委任律师的案件,但统计数据告诉我们并非如此。根据立委黄国昌早年的实证研究,即使诉讼标的价额在600万以上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皆委任律师的比例也仅有25%,而标的在100万至200万的案件中,双方都委任律师的比例甚至只有17%。

这些数据显示律师市场有很大的开拓可能性,但就像上面提到的,在现有规范的限制下,单打独斗的律师很难有效地教育市场,也无法与其他领域的专家合作探索更多的可能性。纵使有许多有心人想投入,但在不合时宜的伦理规范下,很难有足够诱因吸引足够的资源。

然而在十年内,律师人数就会突破两万大关,笔者认为,扩大市场规模绝对是现在律师产业的当务之急,而修改不合时宜的规范,让整个环境可以孕育出充分的创新动能,则是拓展市场的第一步。笔者期待抛砖引玉,能有更多从整体律师产业发展的角度思考,讨论如何进一步为80%未被满足的市场提供服务。

郭荣彦,Lawsnote创办人、律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