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法明确简税制分步走 专家支招制度衔接

(原标题:海南贸港法明确简税制分步走 专家支招制度衔接)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今年6月通过并正式施行。其专章对海南自贸财税制度进行安排,赋予了海南税收创新举措法律效力,细化了简并税制规定。海南省省长冯飞近期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将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实施自由贸易港法。尽快出台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的过渡性具体措施。

接受证券时报采访的财税专家认为,海南自贸港法确定了海南特殊的税制安排政策框架和相应的财政支持,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财税支撑,增强了企业市场主体投资海南的信心。简并税制既能继续体现对货物服务消费的征税调节功能,还能有效减低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销售的最终税负,达到通过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持续优化自贸港营商环境目的。对于销售税来说,制定合适的税率将会是“四税一费”简并面临的挑战,需要避免由于内地间接税和自贸港销售税之间的税率差带来不恰当利用税收政策利益空间。从2025年海南全岛实现闭关运作的时间要求来看,预测简化税制方案最迟会在2024年中期出台。

自贸港简税制将分步走

财政税收制度安排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核心和重要支撑。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院院长李世杰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海南自贸港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包括“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目前已实施特殊的所得税政策,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企业所得税已降至15%,在琼高层次人才群体的个税上限已降15%。

零关税方面,在封关之前,海南进行了“一负三正”四清单的早期制度安排。截至目前,《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均已发布,仅剩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正面清单还未发布。

简税制方面,我国目前有18个税种,海南自贸港要推进对这些税种的简并。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院院长李世杰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预计将在封关后由18种税目简并为7个税种,这7个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物业税、印花税、资源税、环保税和销售税。

自贸港法明确了分布走的简税制安排,也就是: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李世杰表示,简并税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根据自贸港法的安排,“四税一费”简并为销售税的规则应该在封关之前就能制定完成。

“从自由贸易港国际税制设立原则来看,一般自由贸易港内间接税税种比较单一,以方便企业进行税务成本核算和实现税收遵从。现行的上述四税一费计税/计费依据都会直接或间接与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相关,存在对相同税基多次征收不同税的情况。所以,简化自贸港税制在理论上存在操作空间,且税制简化后,既能继续体现对货物和服务消费的征税调节功能,还能有效减低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销售的最终税负,达到通过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持续优化自贸港营商环境的目的。”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税务和商务服务合伙人刘宇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刘宇谈到,从2025年海南全岛实现闭关运作的时间要求来看,预测简化税制方案最迟会在2024年中期出台,会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税交易、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纳税时间和地点、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制定。整个简化税制细则的制定应该具有明确性、政策引导性和便利、规范的操作性。

分类制定

合适的销售税税率

海南自贸港简并税制后,要实现与我国内地市场的税制的协调,并继续发挥原有税制的税收调节作用。这其中仍有较多难点。

以销售税为例,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税专家对记者表示,细则制定的难点在于,首先增值税道道征税,不管是外销还是购入,海南难免都要和国内其他地区发生联系。封关运作涉及增值税征税和退税等一系列较为复杂的问题。其次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消费税是中央税,在政府间财政关系处理也会遇到难点。再者对于销售税来说,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的界定也存在不少难题。

刘宇则认为,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自贸港销售税税率是“四税一费”简并面临的新挑战。税收政策制定部门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全岛封关运作后,内地增值税税率与自贸港销售税税率的政策差别影响,以及测算自贸港对烟、酒、化妆品、金银首饰、车等不征收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带来的收入减少额度影响等。

“在对财政收入影响额度了解情况下,根据自贸港政策建设目标的要求,制定一个合适的销售税税率十分重要,过高或过低的销售税税率都可能带来不利的税收效应。”刘宇强调,要重视自贸港和内地物品流通的税务管理,避免由于内地间接税和自贸港销售税之间的税率差带来不恰当利用税收政策的利益空间。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撰文表示,鉴于我国当前相对完备的增值税管理体系,利用现行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实现最终环节销售税作为过渡性方案是可行的。从宏观角度看,海南自由贸易港不宜放弃当前与内地的统一市场。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发展,要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实现低税负,但也不宜在销售税上做文章,而可以在其他税种下功夫。如果确实为了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在保障与内地增值税有效衔接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其他措施,例如,对所有购物者发放购物电子消费券。

在税收征管方面,李世杰表示,目前金税三期的管理模式非常精细,同时海南分步政策中还明确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过程监管体系。这意味相关部门会进行常态化的随机抽查。

海南自贸港财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在简化税制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全省“财政收支大体均衡”。不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发建设阶段,海南自贸港法明确,中央财政根据实际,结合税制变化情况,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给予适当财政支持。鼓励海南省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项目建设等。这体现为中央对海南推进税制改革的支持。李世杰认为,短期看,在过渡阶段,由于降税率,对地方财政肯定有一定影响。但长远来看,只要海南自贸港建设扎实推进,到自贸港来实际经营的市场主体越来越多,自贸港集聚越来越多的高端要素,税源就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