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安胎药禁不禁两难 医界要求替代药

口服安胎药禁不禁两难 医界要求替代药。孕妇示意图 (资料照 季志翔摄)

乙型受体素类口服安胎药由于副作用风险较高,欧盟早已禁用,卫福部食药署最近研议跟进,妇产医师陷入两难,因为台湾欧美国情不同,认为找出替代用药更是当务之急。

根据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统计,全台平均每11名新生儿就有1个早产儿,发生率8%至10%,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首要原因,早产危险因子包括孕妇年龄、多胞胎妊娠、吸烟、饮酒、药物、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等。

长庚医院妇产部主治医师泰和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说,对胎儿而言,子宫颈是宝宝妈妈肚子里来到这世界上必经的一道门,这门平时紧闭、摸起来硬邦邦的,直到生产时才会扩张、变得松软,但若在怀孕37周前提早出现「开门」征兆,就是所谓早产征兆。

洪泰和表示,综观过去20年,台湾早产发生率约为10%,并未因医学发展或少子化而降低,按照每年17万名孕妇推估,至少有1.7万人须安胎,加上台湾安胎条件较宽松,每年大约4万到5万名孕妇有安胎需求。

全台使用量最大的安胎药为乙型受体素类安胎药ritodrine,是上市数十年的老药。然而,欧盟于2013年一项报告显示,乙型受体素类安胎药恐引发肺积水、心跳过快等严重副作用,早已全面禁止以此成分口服药治疗产科疾病,很多美国的医院也都不用。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2013年曾评估禁用乙型受体素类安胎药,但当时认为仍有用药需求,近期重启评估,最快今年底会有结果。

不少医师呼吁政府提出解方前不应贸然禁用,强调台湾健保行之有年,早已形塑出独有的安胎文化,即便知道这款药有风险,但一旦禁用又可能陷入无药可用窘境,还可能增加医疗纠纷。

洪泰和指出,国外因医疗费用昂贵,对于早产征兆判定也比较严格,当孕妇出现规律宫缩,合并子宫颈出现渐进性的变化,医师才会判定为有早产风险,给予安胎药,这种状况下平均一周内就会早产。

台大医院妇产部主治医师施景中也说,早产儿原则上只要满28周,医疗团队都能妥善照顾,欧美国家担心用药对母亲健康造成危害,大多不主张安胎,目前也没有证据显示,延长安胎时间孩子就一定比较好。

为此,欧美指引中大多建议给予48小时安胎药稳定子宫,尽早透过类固醇促进胎儿肺部及其他器官的成熟,并且送到有照顾早产儿能力的大型医院待产有助降低早产儿死亡率,但这在台湾恐怕会引起不少争议。

在很多台湾的父母心目中,孩子待在妈妈肚子里的时间愈长愈好,许多准妈妈们不惜冒着风险、花大钱、在床上躺好几个月安胎,就是要「安好安满」。

洪泰和说,台湾因健普及,加上就医便利、便宜,国内妇产科医师大多采取防御性作法,只要孕妇出现规律宫缩,即便只有30%早产机率,仍会给予口服或点滴安胎药物。

实际上,除了乙型受体类安胎药,另有一款降血压药、一款止痛药也具安胎药作用,在欧美大多作为第一线口服安胎药使用,台湾也有部分妇产科医师会开立此药。

然而,台湾妇产科医学会理事长新竹马偕医院妇产科主任黄闵照说,因「安胎」并非这些药物的适应症,必须仿单外使用,开立药品时必须另外花费心力解释开这些药的原因,甚至因此引发不少医疗纠纷。

施景中指出,这些仿单外使用的药物虽然没有传统安胎药的副作用,但吃了会头痛、血压偏低的孕妇也不适合使用,在药物选择有限的情况下,传统安胎药仍有使用必要,否则孕妇可能认为是没好好安胎才导致早产,最后挨告的还是医师。

黄闵照呼吁,食药署若真要禁用乙型受体素类口服安胎药,应先提出解方,例如由食药署公告特定降血压药、止痛药可作为安胎使用,别再让妇产科医师承担所有风险,并给予过度时期,切勿说禁就禁。(编辑:陈清芳)109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