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金、电费超收求助无门 3招避免租屋争议

租屋新制6月上路苏贞昌透过官方LINE宣布。(图/翻摄苏贞昌官方LINE)

郭芳如/台北报导

住宅租赁纠纷频传,依地政局近年来统计资料,租赁纠纷以「押金返还或抵充争议」及「水电、瓦斯及管理费负担争议」,占所有租赁争议案件的2分之1以上。而内政部为促进租约公平合理,陆续实施《租赁住宅市场发展管理条例》、《住宅租赁契约应约定即不得约定事项》,确保租赁双方权益

以下为地政局依常见租赁纠纷所汇整教战守则 :

教战守则1:注意押金金额与约定事项内容房客在签订租赁契约时,应仔细注意约定之押金金额,但若房客在居住期间,有租屋债务清偿,如欠房租、水电费、管理费等,或未尽到保管责任,导致房东损失设备损坏)等情形,房东会优先拿押金抵扣。

教战守则2 :签订租约前详列点交清单、并拍照存证租赁双方对退租后房屋「回复原状」认知不同, 如钉钉子、油漆粉刷、更换门窗等,所以入住时的点交工作,十分重要,租赁双方应详列清单,并拍照存证,以免日后对原状认知问题差异,而产生争议。

教战守则3 :了解电价计费方式签约前,租赁双方均须先了解台电的计费方式,房东收取电费,不宜超过台电计费的夏季用电、最高用电级距。此外其他生活费用如网路费、管理费等,建议在契约中明订清楚,免生争端

信义房屋客服部执行协理韦德表示,押金扣抵计算方式的纠纷层出不穷,民众若寻求自保,建议租赁契约签订后,可进行公证,届时若遇到房东任意抵扣押金的行为,可强制执行返还;另外,民众在租赁物件当下、返还房屋时,都必须拍照或录影屋况存证,可避免不必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