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极光唇彩」遭抓不符规定 外包装未完整标示全成分
「唇彩」类化粧品可能暗藏危机!唇蜜、口红等化粧品于制造过程中,可能因原料或制程因素,导致重金属残留。台北市政府卫生局106年2月份专案抽验辖内百货商行、药粧店等连锁通路业者贩售之唇彩类化粧品计15件,经卫福部食药署检验,检验结果重金属(铅、镉、砷、汞)残留量皆符合规定,但1件(F.O.X极光唇彩)标示不符规定。
食品药物管理处处长王明理指出,本次15件产品标示检查结果,查获1件「F.O.X(LG极光唇彩 Hydrating Lip Polish)」外包装未完整标示全成分,容量遭中文标签遮蔽,其违规产品来源业者属新北市,已移请所辖卫生局后续处办。
依据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第6条及其相关规定,化粧品外盒包装或容器必需显著标示「产品名称」,产品同时具外盒包装及容器,应标示「制造厂名称、地址」、「进口商名称、地址」、「内容物净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号或出厂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公告者)」、「许可证字号(含药化粧品者)」等于外盒包装上,且不得有夸大或涉及疗效宣称。违者依同条例第28条之规定,可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福利部于民国72年起陆续公告「铅、镉、砷、汞」等重金属均禁止添加于化粧品中,并公告残留限量 (「铅」10ppm、「镉」20ppm、「砷」3ppm、「汞」1ppm)。违反规定者,依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第23条第1项及第27条之规定,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其妨害卫生之物品没收销毁之。
台北市卫生局再次提醒消费者,选购化粧品时,谨记小秘诀「一不二要」:「不轻信夸大疗效宣称、要购买来源清楚产品、要认明完整中文标示」。民众如有发现疑似违规之化粧品,可拨打市民当家热线1999(外县市民众拨打02-27208889)转7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