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公有地都更兼长照 创新思维值得推广

文.房地产会客室 主持人 庄孟翰(颜琼真整理)

Q:北市三、四十年以上老旧房屋不少,有些地方更沦为窳陋地区,严重影响市容观瞻,好几任市长都说要加强都更,但进度却牛步化,难道没有更好的办法吗? A:根据《住展杂志》的统计,自2011年迄今,大台北完成的自办都更案例寥寥无几,台北市仅有二十六件都更新建案,新北市更只有九件。

《住展杂志》表示,由于都更建案会把新房子配给参与都更的原屋主,假设「回配给原屋主的新房子户数=参与都更的原住户数」,则推估北市自2011年以来,「完成都更」(非送件量)的老房子户数约有1682户,新北市则仅约766户,两市合计共约2448户。

而若以大台北五年内只约有2448户老房子完成都更,平均每年约489.6户来计算,那么大台北地区约有116万户老屋全数都更,恐怕得花2369年才能全数完成都更、改建成为新房子;惟如就年复一年建物逐渐老旧之实务现况,都更案是永远无止境的。

这项数据让人看了咋舌,另根据内政部不动产资讯平台统计,台北市是六都住宅老化最严重的区域,屋龄三十至四十年的住宅有三十三万九千一百余户,而四十年以上的住宅也有二十万三千一百余户,由此可见未来都更之路的艰辛。

一般而言,一件都市更新的流程,包括「划定更新地区或单元」、「都市更新事业概要」、「都市更新事业计划」及「都市更新权利变换计划」等四个阶段,光是整合再加上兴建过程往往就旷日废时达七、八年。

加上,2013年爆发士林「文林苑都更争议」,大法官解释中有关都市更新事业概要同意比例过低而违宪部分,历经一年都未及修法而于2014年失效外,如今又因老旧都更,房屋税恐翻涨二、三十倍而让旧屋住户裹足不前,更何况建商常因都更整合不易而纷纷退场。 民间自办都更不易,而公办都更也没有政府官员想像那么容易;不过,最近参与新竹县政府一件征求「实施者」的都更审议案件,颇值得提供各县市参考。

该开发案系新竹县有土地,但位于新竹市区,计有○○○地号共九笔土地,面积为3431平方公尺,另计划区东南侧尚有○○○地号一笔土地,为中华民国(办理机关为财政部国有财产署)所有土地,面积为19.3平方公尺,合计该案更新单元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为3450.3平方公尺。

基地现况尚有违法占用之地上物,此外,除基地内西侧为法院宿舍外,东侧地上有多处私人占用情形,目前新竹县政府正进行法律诉讼相关事宜。

除占用部分外,原眷舍主体大致属于闲置状态,西侧近锦华街之建筑物则有住户、商家与摊贩占用之情况,目前有七户正在使用,并有三户为非法使用,其中一户为占用法院宿舍庭院之违章建筑,基地东侧○○○及○○○地号之土地目前正在进行诉讼程序,其地上物则为违章建筑。

该都更案的评选,最后由以○○集团为主的○○营建工程公司取得「实施者」资格,根据定名为「新竹○○生活」的规划设计内容,包含马偕/南门/安慎医院、生医百货及健康乐活城项目,共有三栋建筑,其一至四层为生医商业百货,而五至二十一层为常照型(妇幼高龄)出租住宅。

此都更案共有两家公司投标,相较另一家只做商业空间及集合式住宅的规划,胜出者的关键因素在于创新的规划构想,系结合周遭环境,除生医项目之外,长照型的出租住宅规划,亦正符合现阶段新竹市妇幼高龄医疗照护体系之实际需求。

此外,另一关键也在于此都更案,新竹县政府就分回比例(约62%左右)部分,「实施者」将依都市更新案的权利变换价值全数买回,对县府来说,显然要比单纯出售公有土地,且尚有占有建物及违建户,价值将会因拆迁、补偿而有所折损的情况,参与都更的实质效益将会大幅提高。

而对「实施者」来说,位于新竹市内的精华地段,一地难觅,能透过参与都更,整合大面积土地,且获得容积奖励,加上能取得县府分回比例部分,就产权的完整性及规划运用上,都远较产权分散的个案要强得多。

而该案也是台湾第一个非纯以房地产业者投资开发之都市更新案,其次,如再就台湾未来高龄化社会之实际需求,实施者能够开创健康乐活,并整合集团企业医疗资源,提供长租照顾,实际上也是帮了县市政府落实社会政策的大忙。

对各县市政府所持有的公有地来说,过去除了出售,近年大面积土地则是进行地上权案招标,而这一次新竹县政府位于新竹市区的公有地,系透过都市更新征求「实施者」的方式来处理。

而参与的实施者,能屏除往常「盖房子卖房子」的旧思维,除让都更开创都市永续发展,且能针对高龄化社会,提供长期照护并兼顾回馈社会的创新开发规画构想,也可供其他县市政府在处理公有地开发利用的另一新思维

【详细内容请参阅最新一期《理财周刊》第829期www.moneyweekly.com.tw。尊重智慧财产权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