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盖内垫验出毒塑胶 保力达B遭罚3亿!宪法法庭争免罚
▲保力达B饮品的瓶盖,多年前遭环保署验出含PVC。(图/取自保力达公司官方网页)
「明天的气力,今天尬你传便便」、「福气啦、福气啦」以多支电视广告,深植人心的「保力达B」,惊传使用违规物质。环保署验出,保力达B螺旋瓶在2008年到2012年间使用的瓶盖内垫,含有致癌疑虑的物质PVC,因此依照《废弃物清理法》追征3亿余元。保力达公司不满,打起行政诉讼败诉确定后,声请释宪。司法院大法官6日举行说明会,听取意见,而保力达公司认为相关规定不够明确,才会遭罚,请求宣告相关规定违宪。至于相对机关环保署,则主张废弃物清理收费制度行之有年,且颇获好评,并无违宪问题。
PVC聚氯乙烯(Poly vinyl chloride)属于塑胶的一种,是由氯乙烯单体(Vinyl chloride monomer, 简称VCM)聚合而成的塑胶,在台湾的塑胶分类编号是三号。由于VCM在聚合过程中若不完全,将产生致癌物质,影响人体,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在1987年将VCM氯乙烯列为确定对人类有致癌性的物质(第一级致癌物),并将PVC聚氯乙烯列为尚不确定致癌性的物质(第三级致癌物)。目前国际间也逐渐减少使用PVC产品,尽管厂商不断宣称PVC无毒无害,但网友间仍以「毒塑胶」称呼PVC。
而环保署在2012年底将保力达B玻璃容器螺旋铝盖内垫材质送SGS检验,以红外光谱分析及焰色法检测结果均含有PVC,经询问保力达公司后,确认保力达公司在2008年到2012年间生产的保力达B,均使用相同瓶盖,因此环保署追征3亿零8百余万元的废弃物清理费用。保力达公司不满,提出行政诉讼败诉确定后,声请大法官解释。大法官认为相关问题太过专业,因此藉宪法法庭召开说明会,听取意见。
保力达公司主张,本案属行政机关课征的「特别公课」,并非依法制定、收取的「税赋」,故《废弃物清理法》的法律保留密度不足,也违反授权明确性原则,甚至以「空白授权」的方式向人民收费,违反宪法保障的法律保留原则。另外一小片PVC瓶盖的处理费用,甚至高过整个PVC空瓶处理费用,也违反平等原则,进而侵害人民的财产权,请求大法官宣告相关规定违宪。
相对机关环保署则表示,《废弃物清理法》的公告收费流程、标准,乃考量国际间「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让生产者所负担的责任延伸到消费完的物品上,才能确保环境永续生存。而公告收费标准乃经过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律所规定,并无违反国会保留原则。此外,我国环保回收政策成功,获得国际间好评,各国争相模仿,美国《华尔街日报》甚至撰写专文,称赞台湾是回收制度的天才!
本次说明会也邀请专家学者表示意见,其中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柯格钟表示,政府若使用「特别公课」向人民收取费用,必须符合特定行政目的;也由于特别公课将课与人民金钱给付义务,德国学说称此为「危险的财政工具」,他也认为应该谨慎使用。柯格钟更明言,倘若政府的政策是禁止使用PVC,那就不能使用特别公课来收取处理费,因为收费将不会达到政府的政策目的;但若政府政策为「开放但不鼓励」,才能使用特别公课。但他认为,此次《废弃物清理法》采用的特别公课,应该采用国会保留原则,或是符合授权明确性原则,不应该采用概括授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