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显智/哀愁的彼条桥 后丰大桥案

▲后丰大桥冤案当事人王淇政2月7日经最高法院裁定再审,立即释放。(图/民间司改会粉丝页/静宜大学法律服务社)

编按:发生在2002年底的后丰大桥情杀坠桥命案,检方起诉的凶手王淇政、洪世纬分别遭判刑15年与12年半定谳。两人声请再审,台中分院自2013年起,至2017年间共10度驳回。案经抗告,最高法院7日罕见自为裁定,裁定本案即时开启再审程序,并停止两人的刑罚执行,释放两人。

最近律见王淇政,发现这个年轻的大帅哥,经过多年苦牢生活,不知什么时候头发居然越来越少,人也变老了。

六年前,生平第一次来到后里,为了后丰大桥案。当时监察院针对该案,做了厚达好几百页的调查报告,直指是一件冤错案,并要求最高检察署提起非常上诉、法务部研议责成所属检察署再审。随后,王淇政的家属找上罗秉成律师,希望可以帮忙平反冤狱,于是罗律师请我帮忙就近律见人在台中监狱的王淇政。

第一眼看到的王淇政就是一个帅哥,一开始他腼腆的表示感谢律师团帮忙,接着说:「律师,非常歹势,我国语讲很不好,我只会共台语。」「麦安呢共,我跟你同款,咱共台语!」

根据王淇政的说法,案发的2002年12月7日凌晨一点多,他的陈姓女友打电话给他,要他在十分钟内赶到后丰大桥,否则就要跳河自杀,因为她正气不过王淇政答应她晚上不外出,却又与朋友在后里夜市聚餐。王淇政接到电话后,碍于自己喝了一点酒,便拜托一旁的洪世纬开车,赶往后丰大桥。路上,王还交代洪世纬绕到陈姓女友住家前,看看她的车还在不在?发现车子确实不在后,两人直奔后丰大桥。

后丰大桥上,陈姓女友的车子停靠在桥上,她正坐在驾驶座里。王淇政下车蹲在驾驶座旁加以安抚,这时洪世纬说:「你妈妈这辆车子轮胎好像没气,我去加油站灌风再回来。」然后开车走了。王淇政似乎已经安抚了女友的情绪,女友从驾驶座坐到副驾驶座,但王淇政打算坐进汽车的同时,忽然女友打开车门,跨上桥面护栏,没一秒就跌落桥下

王淇政被眼前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傻了,赶紧奔跑到桥头,一边呼救,一边准备打电话报警。正好洪世纬驾车回来,于是他将手机交给洪,嘱托他叫救护车,自己则跟着跳下河去,将陈姓女友从河床上抱到路面。救护车在案发后约十多分钟赶到,紧急将伤者送往署立丰原医院急救,王淇政一路陪同,甚至因情绪过于激动,到了医院被以束带拘束在急诊室外。但,陈姓女友最后仍伤重不治死亡。

案发后,警方寻找在场目击证人,有一位王姓证人自荐,表示案发当时凌晨一点多,他正在桥下的大甲溪河床上煮米糠,以备诱捕虾。他看到一个黑影掉了下来,但他没看见为何掉了下来。

而洪世纬向警方表示,他有不在场证明,案发当时他在加油站打气,只要调阅加油站监视器即可厘清。

检方将王、洪两人送刑事局和调查局测谎,没有不实反应,王淇政也从未有任何前科,更毫无杀人动机,而以案发后的反应来看,杀了人,自己报警,等警察来抓,还跳下河床,跟着救护车到急诊室,不是很诡异吗?而洪世纬只是王的普通朋友,帮忙杀其女友?更是匪夷所思,何况案发第一时间,他有不在场证明,还说可以调加油站的监视器,如果不是确有其事,岂不是太笨了,调监视器可是一翻两瞪眼,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因此,检方很快的以不起诉处分。

然而,就在这时候,该名桥下的王姓证人却向检方表示,先前他因为欠王淇政的爸爸人情,所以没把真相讲出来,其实他看到两男一女在桥面上追逐,王淇政自陈姓女友后方腋下架住,洪世纬则抓住其双脚,并夹在自己右腋,就这样两人将人抬过护栏,他还听到王对陈说,「如果你要分手,我就让你死;要继续在一起,我就放你下来!」之后听到陈喊救命,只见王、洪两人合力将陈抬到护栏外侧,王淇政先放手,陈的身体成了钟摆样态,接着洪世纬再放手,陈便掉落桥下。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案发将近两年后的证词,因为这位证人的指述,后丰案被台中高分检发回续侦,并且发回后起诉,最后一审判处王、洪两人共同杀人,分别处以15年、12年半的有期徒刑,二审仅开一次庭就驳回他们的上诉,最高法院再度驳回,两人遭判决定谳入监服刑。整个判决最关键的,就是桥下这位证人的证词。

然而,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案发时,这位证人所在的位置,距离桥上的案发地点至少五十公尺,看得见、听得到吗?经派员实地调查,结果是根本听不到,也看不见,遑论在桥下,以人的视角如何看得到桥面上两男一女的追逐?而案发近两年,才更易本来的证词,更令人起疑,为什么和当时说的不一样?后来说的真的是真相吗?证人说,两人合力将被害人抬过护栏外侧,然而依现场照片来看,死者胯下明显沾有灰白色土粉,显示死者生前曾经跨坐在护栏上,按照证人说法的话,应该是臀部沾有土粉才对啊。

罗士翔邱显智义务律师团成员多年前至台中监狱要求重启审判后丰大桥坠桥案。(图/翻摄自岛国冤狱纪实:王淇政、洪世纬的冤狱事件簿粉丝专页)

律师团为了声请再审,请教了几位法医,其中石台平法医就表示,依照法医学实务,要将「活人」甩出女儿墙是不可能的事。换言之,两人合力将死者「抬出」护栏外,因为人是活的,会挣扎,一人抬头一人抬脚,重心会往下,石法医因此认为该证人所描述之情节,实属天方夜谭。

另外,石法医很细心的注意到,此类高处坠落案件,依照法医学文献,意外的高坠事件水平位移(从高处坠落点到地面坠落点间的水平距离)平均为0.3公尺,自杀平均为1.2公尺(因有跃出的动作),本件水平位移为2公尺,可见应该有跃出的动作。如果依据证人的证词,是两人合力抬出护栏外,王先放手,陈女身体成钟摆后,洪再放手,则本件水平位移不可能达2公尺。

第一次到案发地点时,王淇政的姊姊带我到大甲溪的河床上,王姓证人所站的位置。我回头看桥面,远处洪世纬的妈妈和太太变成一个小人,向我招着手。

洪世纬是家中独子,父亲早逝,从小与妈妈相依为命。原本以为案发时根本不在场,绝不会有事。没想到二审判后,最高法院搁置了三年,居然将此案驳回定谳。

洪世纬接到台中地检署执行科传票,入监执行的前三天,小儿子出生了。洪太太一个人带着两个小孩,还要照顾年迈的婆婆,如何生活下去呢?亲友于是凑钱,帮洪太太弄个货柜屋当槟榔摊,卖槟榔、饮料兼带小孩,但后里是个小地方,生意当然不会太好。

有一天,洪太太打电话给我,说婆婆病危,随时可能会走,正在台中荣总,可否帮忙办理受刑人的返家探视?我赶紧骑机车到台中监狱。办理该项业务的大姊说:「这要到派出所去,需要保人,所以请他家人来办。」「没时间了,他家没人,我愿意帮他担保!」大姊一脸「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的表情说:「你是律师,不要帮他保,否则他跑了,你要负责!」

我赶紧火速赶到台中监狱邻近的某派出所,在保证人栏位填上自己的名字。其实我很想跟那位大姐说:「洪世纬是冤枉的,我还满希望他跑掉的啊!」

回到台中监狱,一再向狱方拜托,一定要让他尽快出去探视,他的妈妈随时都会走!果然,几个小时后,洪世纬在狱方人员的戒护下,来到台中荣总看洪妈妈最后一面。洪太太打电话给我告知这讯息。我人还在台中,挂完电话,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过去?最后我还是没过去。不,应该是,不敢过去。怕看到那一幕令人心碎的画面。

过了几天,洪妈妈过世了。

我又来到台中监狱,帮洪世纬办理返家奔丧。然后,跟着平冤会执行长罗士翔律师,一起参加了洪妈妈的告别式。告别式上,看到洪太太带着两个小孩,忙着进行各种传统仪式。未来,少了洪妈妈。未来,只剩下他们母子三人了。

洪世纬没能参加妈妈的告别式,因为按照规定,基于戒护需要,狱方提前让他返家奔丧了。想起在台中监狱律见洪世纬时,他总是一再的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他根本不在现场,为什么法官不愿意相信。有时他非常生气。「律师,我的小孩,我的妈妈、太太,真的很需要我啊!为什么要这样冤枉我!我有什么动机要杀被害人?」而监察院调查报告,洋洋洒洒,明明也指出原判决冤枉了洪世纬。

每当律见王淇政,除了自己的冤枉,更让他过意不去的,就是有妻有子的洪世纬受他所累,被冤判入狱。王淇政总是跟我说,能不能想办法救救洪世纬,让他可以赶快回家

洪妈妈过世后,监区主管向王淇政表示:「你同案的妈妈过世了,他说怕你自责,所以叫我们不要告诉你,但我们担心他情绪不稳,你要不要去跟他说几句话?」王淇政听完嚎啕大哭。洪世纬在这节骨眼,竟还在替自己着想。想到洪家因为这冤狱所遭受的惨况,他夜不成眠。

罗秉成律师所领导的后丰大桥案律师团,蔡晴羽、罗士翔、王龙宽、刘继蔚、李宣毅、林威、萧立俊等多位律师,数年来做了非常多努力,而后来担任大法官的黄虹霞律师,则是在后丰案受监院调查时,就已经开始为了洪世纬的清白持续的奋斗。

历经两任检察总长非常上诉,多次再审前开庭(在我国实务上相当罕见),后丰案的再审,经最高法院两度撤销原裁定,发回更裁,又遭台中高分院驳回,目前于最高法院审理中。

判决有罪,先决必须达无可怀疑的标准,两次检察总长非常上诉、监察院数百页的调查报告都认为是冤错案、最高法院数度发回更裁,不就显示本案是一个有「疑」的案件?无可怀疑,早已彻底的被动摇了。

多年来,始终坚信弟弟清白的王大姊,始终没有放弃。她在后丰案定谳后,跑到苗栗向当时的监察委员马以工拦「轿」喊冤,因此促成数百页的监察院调查报告。律师团会议,她准备饮料、便当,三不五时就去探监,从没听她说过任何抱怨。许多志工、学生不断鼓励狱中的两人,法律系的课堂上,也有越来越多人研究、讨论后丰案……。

希望天上的洪妈妈,一切安好,保佑后丰案早日开启再审,并获得平反。在后里的槟榔货柜屋前,洪世纬的太太、孩子,还在等他回家啊。(本文转载自大块文化出版《我袂放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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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显智,律师,社会运动者。2011年返国后加入郑性泽案律师团,并参与关厂工人案、洪仲丘案、大埔丢鞋案、苑里反疯车案、梨山老农案、太阳花学运等之义务辩护。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