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劳基法,搞惨360行?

文/高宜凡

台湾劳工意识逐年抬头,以往冷门劳资新闻,一再攻占媒体版面,「劳基法」「加班费」,更成为热门搜寻关键字。劳动检查波波劳动部今年还将扩增劳检员,劳检4万家企业罚则也大幅提高,最重可开罚45万元;北市劳动局长赖香伶甫上任,更针对媒体业发动突击式劳检,第二波将锁定金融业、资讯服务业。 台湾的劳动环境,真能就此改善?答案并不乐观。 被称为「劳工大宪法」的劳基法,30年来管遍360行,不仅不合时宜、也缺乏弹性,造成劳检好忙、企业好怕、员工好累的乱象,劳动部长接受《远见》专访时更忧心地说:「要修劳基法,比修宪还难!」 缴了30年白卷的劳资沟通学分,现在正要开始恶补,台湾的劳资风暴,如何能够止住?剑拔弩张的劳资关系,何时才有和谐的一天?

你是否注意到了?近年来,以往冷门的劳资新闻一再跃为主流,不断占据媒体版面。

2016年大选将至,更使劳动政策成为选战主轴之一。如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蔡英文一句:「劳工放假太多」,随即引发喧然大波。蓝营也端出「加薪四法」,包含「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劳动基准法」「工厂法」等修改,做为拢络劳工的主菜。

紧接着今年4月底,14年未动的法定工时(双周84小时),在立法院通过,将从明年1月起调降为单周40小时,让各行各业全面落实周休二日。

除了降低工时,包括是否提高加班时数上限、医师纳入「劳基法」、上市柜公司强制增设劳工董事等提案,未来也将在立院展开辩论。

谁是劳检牺牲品?劳资争议狂飙 15年暴增近三倍

新官上任的台北市劳动局长赖香伶,不久前也对设籍台北市的媒体业发动突击式的劳动检查。首波结果出炉,34家百人以上媒体全数违规,合计被罚1600万元。

事后传出,部分媒体有意迁往新北市,以躲避台北市一波波劳检。

可预见的是,今后跟劳检有关的议题,只会愈来愈多。因为早在去年底,劳动部便宣布2015年将倍增劳检员人力,预计劳检4万家企业,比往年数量提高一倍有余。

劳检罚则也大幅提高,如违反工时相关规定,过去仅罚6000元~6万元,法令修正后,最高可罚到45万元,并得以按次处罚,被查出有违法情事的企业,公司跟负责人的大名,还会被公告上网,以示警戒。

劳资新闻热炒 劳基法成攻防战场

铺天盖地而来的劳资新闻,不断接力炒热,更使1984年开始颁布实施的「劳基法」,成为各方攻防、角力的战场!

镜头转到内湖,5月中旬,邻近科学园区的某会议场地,正在举办一场「政府扩大劳检,企业该如何因应座谈会,现场涌入上百人,专注聆听金丰企管顾问公司董事长董峰豪说明。

董峰豪已经从事劳资关系辅导顾问业20年,今年是他认为需求最高的一年。各大小公司人资主管纷纷来电询问如何符合劳检,咨询人数多到他必须加开一场又一场说明会,教导这些人资主管「劳基法」的规定有哪些,要如何因应?「今天的职场气氛真的变了,」他说。

数字会说话,2014年,台湾共发生2万2703件劳资争议事件,数量是2000年(8026件)的近三倍之多。

拥有法学硕士的中华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常务监事柏有为回想,以前「劳基法」不是法律系必修课,国家考试也不考,加上诉讼金额及律师进帐有限,不算热门。可是近年劳资争议数量飙升,调解不成而对簿公堂的案例大增,逐渐成为律师主力业务之一。「过去开『劳基法』讲座课程,台下顶多坐几十人,现在经常涌入上百人,」柏有为说。

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创办人吕秋远也发现,劳资诉讼的确在司法界愈来愈热门,现在地方法院均设有劳工法庭法官也容易采用国外见解,劳方胜算其实不低。「如果懂『劳基法』,劳资双方可以有300万种方法恶搞对方!」他夸张形容。

其实平心而论,劳资间有争议,不一定全是坏事,代表现代人愈来愈注重工作与生活平衡,政府也应发挥公权力,揪出不守法血汗工厂,提升整体职场水平。但值得探讨的是,在保护劳工的同时,是不是为了防弊黑心老板,反而让许多企业被无意义的事情搞得团团转?

「劳基法」帮倒忙?一法管遍360行企业、员工苦哈哈

一位人资专家指出,近来劳动修法和劳检动作,大多是针对「劳基法」第四章的内容而来,不出工时、休息、休假等范畴。

劳动检查时,劳检员第一步就是要求观看员工出勤纪录,以此判断员工是否超时工作,再依此回推是否有给加班费与补休,做为处罚与否的关键。

但现在是网路与知识经济的时代,许多企业早已没有打卡钟这种东西,不需要再靠打卡与否来考核员工是否出勤,不少企业都因为没有完备出勤纪录而被开罚。

当《远见》制作本次专题,询问制造业与服务业公司,就是遍寻不着「打卡钟」的存在,让摄影记者苦无画面可拍。

为了本次专题,《远见》也邀请企业代表、劳工代表、学者专家举办座谈会。主持人特别询问多年来推动劳工权益的台湾劳动阵线秘书长孙友联,「如果劳工局劳检劳阵,你们会不会也违规?你们有完备出勤纪录吗?」他笑了笑回答:「的确我们也碰到同样困扰,如果劳动局来检查,我们也可能会有问题。」如果连努力争取劳工权益的单位都很难遵守「劳基法」硬性条文,如何要求360行都出具每位员工的出勤纪录?光这条就让许多企业鸡飞狗跳。

硬性法规特例被迫造假出勤纪录

被称为「劳工大宪法」的「劳基法」,31年前问世的时空环境,已跟今日大不相同,如果政府还是企图以一部法案管遍360行,势必引发更多抱怨。

仅管台北市劳动局积极劳检,7月台北市各大金融业也严阵以待,但台北市长柯文哲却好似不同调地指出:「法令是服务人,不是人服务法令,不是订一个大家无法遵守的法令,而是要问法令到底适不适用?」

一位媒体高层便质疑,如果记者参加总统的海外参访行程,超过一个礼拜,中途是否要自行放假一天,脱队休息去放风,才能符合「劳基法」第36条「每七日应有一日例假」的规定?因为这条规定像「天条」,是无论如何不能违背的。

这位新闻人发文写道:「依『劳基法』所做的劳检,不允许任何特例,而新闻工作正好充满特例。为避免特例被罚,只能造假,这就是劳检过后媒体面临的处境。」经常参与劳资诉讼的柏有为也举例,新闻中常见「漏夜侦讯」一词,指必须配合法庭程序的司法工作者,常得密集加班。「以前年轻时常熬夜,就是为了明天一早开庭,而且律师也不能开庭到一半对法官说:不好意思,我要下班了。」毕竟律师是「属人」式的专业服务,不太可能临时换手或找人代理。

劳检一波波 反而加剧劳资对立?

不少企业为了避免劳检被处罚,或登上媒体很丢脸,以前没有要求上下班准时打卡的企业,现在只好硬性规定,反而让员工感到麻烦。

例如,最近不少房仲业都要求业务员早晚进公司各打卡一次。但一位房仲业主管批评,许多签约行为都发生在晚上,因为客户只有下班或假日有空,且业务员爱好自由,会自我调配时间,许多二度就业的中年妇女,就是为兼顾家庭才选择加入,一但工时失去弹性该怎办?「硬性规定工时根本不符生态,只会让smartworking变成stupidworking(聪明工作变成愚笨工作)!」

富邦金控人资长陈昭如分析,朝九晚五的工厂式固定工班愈来愈少,取而代之的是,愈来愈多无固定场所跟非带状时间的新型态职务。法律不可把所有职场状况都用同文字详细规范,「一定会有模糊空间跟不确定,所以劳动法令是不是要有些新思考?」

法律科班出身,待过饭店、房仲、和科技业的周海威,劳资调解经验超过15年,后来成为劳动法顾问,常在部落格「冰与火的世界」分享案例。他最近就帮一家船务公司举办劳资会议,重新讨论工作规则,最后整个公司按照职务属性,划分为四种不同的工时出勤及薪资计算模式。他感叹,「一部『劳基法』要管360行,怎么可能?」

另一家企业人资长更不满道,政府似乎想把时代拉回以前的农业社会,把工作时间硬性切割清楚,但网路和科技的助长,让工作内容愈来愈零碎化,公私交杂、多工作业已是常态。「现在职场环境都上云端了,政府还停在DOS系统!」

劳资风暴何时休?修法比修宪还难力促沟通才是解方

尽管劳动团体与主管机关信誓旦旦表示,一旦发生过劳或职灾纠纷,工时是极为重要的证据,为确保劳工权益,还是得具备详细的出勤纪录。

但怕的是,仿佛台风过境的大规模劳检,反让有意守法的企业不得安宁、徒增困扰,无意改善的血汗企业还是罚不怕,继续横行无阻,届时产业界恐掀起一波反淘汰潮。假使劳资双方只会斤斤计较、互相猜忌,每天玩谍对谍游戏,随时准备搜证或兴讼,谁还有心力投入工作、拚经济?

吕秋远提醒,「劳基法」善意保护劳工无可厚非,但若不善加运用,反而可能带来反效果。例如对「女工」刻意保护,不但对夜间(22:00~06:00)工作诸多限制,还要求雇主须提供卫生及安全设施。一旦雇主怕麻烦而不想聘用女性,或使女性难以接触重要任务,影响往后的升迁加薪,对女性反而是种看不见的工作阻力。平心而论,多数雇主应该都有意善待员工,让企业可以永续经营。对于窒碍难行的法令要求,他们需要的是符合现况的配套措施或弹性作法。

中华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理事长刘文章便举例,台湾法令管制工时细到以「日」为单位,规定每天工作(含加班)不得超过12小时,对全球化营运的企业来说,一旦遇到旺季或人手不足,就常有违法风险。

「其实美国是以『周』为单位,给企业的弹性比较大,」他透露。

董峰豪也强调,「政府的重点不该是处罚,或把企业当成提款机,而应该告诉他们该怎么做,让企业有路可走。」

劳动法顾问周海威观察,政府各部会对于劳动施政不够协调。中央(劳动部)只管修法,地方(县市劳动局)只负责劳检,司法(劳工法庭)又不考量行政解释,劳检成果只有开单罚款,却无力追踪改善,平白加剧劳资间的紧张关系,「与其新增一堆约聘制的劳检员,不如训练一批人去做适法辅导,毕竟多数企业都不想违法。」

到底台湾该如何度过这场史上最大劳资风暴?6月底,在大稻埕附近的办公室内,接掌劳动部长十个月的陈雄文坦承,劳基法要修,「比修宪还难!」因为涉及各行各业,得把所有相关部会跟主管机关找来谈,难度之高可想而知。

劳资即便不对等 仍要开始练习对话

在修法不易的状况下,促进劳资协商,无疑是最能治标的药方。

周海威无奈地说:「『劳基法』不实用的状况早就不是新闻了,不如将协商权力放给企业与劳工,」虽然劳资双方的地位不对等,一开始很难有效沟通,但还是要从这慢慢做起,练习对话。

成功的例子不是没有,2012年8月开始跟工会对谈的富邦金控,两年半来历经十多次协商,最近终于跟北富银及富邦证券两大工会达成共识,劳资双方签订团体协约,建立畅通对话平台。

诚如陈雄文所说:「劳资双方不要再各说各话,坐下来谈,订出准则,才是好的循环。」勿让这场风暴更加冲击台湾经济。只是让企业好怕,员工更累,到底好了谁?

近年劳动法规八大调整及衍生争议

● 通过:一、单周40小时(俗称「全面周休二日」)◎修正条文:「劳基法」第30条◎主要内容:从双周84小时工时,降为单周40小时,将从2016年元旦上路◎争议点:雇主忧若无调整加班时数上限等配套,恐使人力调度失去弹性,造成缺工或转单效应

● 通过:二、置备出勤纪录◎修正条文:「劳基法」第30条◎主要内容:雇主应置备劳工出勤纪录,并保存五年,记载至「分钟」为止,雇主不得拒绝劳工申请出勤纪录副本或影本,且罚锾从2万~30万元,提高到9万~45万元◎争议点:现代工作型态日益多元,出勤纪录愈来愈难认定,让企业与员工更缺乏弹性又增加文书作业

● 通过:三、14职类挥别「责任制」◎修正条文:「劳基法」第84之1条(俗称「责任制条款」)◎主要内容:银行业经理职以上、广告业创作人员、证券商外勤高级业务员、领有乙级证照的美容、美发人员等14种职业,104年元旦起回归「劳基法」◎争议点:许多创意者的工作时间很难被规范,劳工最后还是得完成分内工作,不会因新规定而改变现状● 通过:四、加薪四法◎修正条文:「公司法」第235之1条◎主要内容:公司提拨定额或一定比率的年度盈余,作为员工酬劳,且以股票或现金方式给予;由董事会2/3以上出席,出席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决议◎争议点:仅适用于上市柜公司,且未明订发放比例及惩处罚则。学者质疑用法规强制分享利润,不仅干预企业运作,实质效果也有限◎后续动作:加薪四法尚有「工厂法」第40条,「劳基法」第29条,「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6条之2等修正条文待审

● 通过:五、基本工资调升◎主要内容:自今年7月起,每月基本工资从1万9273元,调升至2万0008元,每小时工资从115元,同步升至120元,估有186万名劳工受惠◎争议点:基本工资以法令规范违背市场理论,白白便宜外劳加薪,也连带增加聘雇成本,如本次月薪调升735元,雇主每月得增加130元法定成本(如劳保、健保、劳退金等)

● 审议:六、提高「加班时数」上限◎修正条文「劳基法」第30条◎主要内容:提高加班工时上限,由每月46小时,到每月54小时◎争议点:各界意见不一,争议过大,朝野立委决定择日再审

● 审议:七、「医师」是否适用「劳基法」◎修正条文:「劳基法」第84之1条◎主要内容:将医师纳入「劳基法」,以「住院医师」或「实习医师」为初期目标◎争议点:医事人力已不足,若以「劳基法」硬性规范,医院运作势必更困难,恐影响民众看诊权益。且出勤或工时资料都由医院填好,卫福部难查核

● 审议:八、上市柜公司增设「劳工董事」◎修正条文:「证券交易法」增订第14之7条◎主要内容:股票发行公司应设置劳工董事。已有工会者,由工会推派人选;无工会者,由全体受雇者公开选举产生◎争议点:国内大部份公司皆未组织工会,难以建立常态性推选机制。且劳工董事应具备专业

【本文摘自远见杂志7月号;更多文章请上远见杂志官网:www.gvm.com.tw】【立即购买远见杂志7月号:http://store.gvm.com.tw/magazine_information_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