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收购老车抵空污「仅限高屏」 环署:车废气是第一类致癌物
▲空污法针对机车族的限制,民众看法两极。(图/记者李毓康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保署今天表示,移动污染源抵换固定污染源排放总量,目前仅高屏总量管制区适用,没有浮滥问题,且10年以上柴油车、二行程机车污染排放严重,汰换老旧车辆改善空污有迫切性。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案,新增移动污染源排放量可以抵换固定污染源排放量规定,希望改善车辆污染排放。但有些汽机车族反弹,认为10年以上车辆就要管,增加民众困扰。
环保署空保处长蔡鸿德表示,修法后移动污染源排放量抵换固定污染源排放量部分,目前仅高屏总量管制区适用,并没有民众担心的浮滥疑虑,并辅以分阶段加严汽机车排放标准方式推动移动污染源减量,多管齐下提升空气品质。
在加严管制标准、淘汰老旧高污染车辆时,蔡鸿德指出,会视空气污染状况,分阶段、分期程来推动,第一阶段预计受影响为一、二期大型柴油车约7万辆及二行程机车;三期柴油车加装滤烟器及四行程机车保养良好不受影响。
蔡鸿德说,考量汽机车排气管比固定污染源烟囱接近人体高度,所排放的污染物更容易被民众接触及暴露,且柴油车废气已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告为第一类致癌物质,健康冲击程度并不亚于烟囱排放,为鼓励汰换老旧车辆,才有条件以老旧车种进行排放抵换。
举例来说,车辆要减量3.33公吨污染量才能让工厂抵换1公吨,即固定污染源要进行抵换,必须付出更大的移动污染源减量代价,才能取得足量之抵换排放量。每次抵换,总污染量都会因此减少,对实质空气品质将有提升效果;且抵换制度在美国加州已行之有年,实施结果显示,此法确实有助于加速总体染量的降低。
蔡鸿德表示,依据交通部统计资料,台湾汽机车龄10年以上就超过50%,不仅车龄偏高且数量众多,造成污染排放严重,尤其以民众最为关注的细悬浮微粒(PM2.5)来说,更是目前新车标准的数百倍,加上移动污染源更易被民众接触,为人民健康,改善老旧汽机车造成的污染有迫切性。
环保署詹顺贵也提到,为了淘汰老旧高污染车辆,政府是是分阶段、分期程推动,109年实施的部份,柴油车龄14年以上、机车16年以上必须符合4期排放标准,预计受影响为一、二期大型柴油车以及二行程机车。
政府也早已提供补贴措施,并非只有棍子,也有萝卜,而针对柴油货车,有鉴于部分经济能力较为不好的车主表示负担,行政院已经同意提供购车贷款,总计补贴30亿利息。
机车的部份,外界质疑补助对象只有电动车,费用较高昂,经济弱势负担不起,詹顺贵说,环保署目前也正在研议,让经济弱势族群可以跟中古车商买符合排放标准的5至8年中古车,平衡社会正义与环保。
环保署表示,相关加严标准都会在实施前依法制程序进行草案预告、召开公听协商会议等程序,确认规划内容务实可行并有配套措施后,才会正式实施,请民众无需过度担忧。
立法院院会25日晚间三读修正通过空气污染防制法部分条文,明定环保署得加严出厂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排放标准,超过应检验日半年未定检,最高可处新台币6万元罚锾,届期未改善可注销牌照。
第一级致癌物(英语:Group 1A carcinogens)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对致癌物质的分类,指的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它们对人类致癌,而且能从人类对这些物质的接触观察到与癌症有关的生理变化(基因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