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金不能超出医疗费 实支实付医疗险买再多张都没用!

保险局将规范,理赔金额不得超过医药费用。(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正积极全面翻修《保险法》,金管会主委顾立雄曾透露,这次修法会针对「复保险」的问题增订条文明确订出规范。而目前保险实务上,最常见的复保险就是医疗险「双实支」,民众一次买两张实支实付医疗险,只要其中1张可以副本理赔,住院就能获得双倍理赔。但这样的情况将有重大变革!保险局将新增条文,规范民众的理赔金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用」的金额。

保险实务上,许多民众在投保实支实付医疗险,都会被灌输「双实支」的概念,只要同时购买2张实支实付医疗险,其中1张若保险公司接受「副本理赔」,住院就可以双倍理赔。

假设小林住院手术花5万元,A保单实支实付医疗杂支理赔上限是5万元,B保单同样实支实付医疗杂支理赔上限是5万元,但B保单接受副本理赔,小林可以拿收据正本去向A保险公司办理赔,拿收据副本拿去向B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等于可获得理赔10万元。

但保险局认为,保险本身是「损害填补」原则,不应借此多拿钱。过去曾多次想针对复保险做出规范,但业者跟民众反对声浪大,因此作罢。

这次金管会将大幅翻修保险法,其中就特别针对复保险问题做出规范。据悉,目前保险局草拟的条文,是预计在保险法第38条有关「复保险」的项目中,再新增1条规范,针对保户投保健康险或伤害险,理赔合计总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事故的费用。换言之,不管保单是不是副本理赔,只要是同一个保险事故,实支实付保单相加的理赔金额,不得超过医疗支出的金额。

假设来说,小明这次住院医疗支出要12万元,他有两张实支实付医疗险都限额10万元,其中B保单可以副本理赔。他仍然可以用收据副本向B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两家保险公司要依比率分担来理赔,两张保单相加理赔金不得超过12万元。

▲金管会正大幅翻修保险法。(图/记者戴瑞瑶摄)

保险局说,这次修法8月底就有开过修法公听会,当时有聆听学者跟业者对于复保险的想法,目前保险局正在草拟修正的条文,之后会再召开一次公听会,还不算是完全定案

寿险业者指出,赞成保险局要求的「损害填补」的概念,但实务上要如何分担比率理赔,还有新旧保单是否要合乎一致的规范,都是在修法后,还要透过子法函令来规范。

政大法律系教授叶启洲也说明,很多民众都误会,以为保险局这次修法是要取消行之有年的副本理赔,「但这次的修法跟副本理赔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在避免「超额补偿」的问题。如果说只买1张实支实付医疗险不够,当然可以再买第2张或第3张、用副本理赔,只是总理赔金额不得超出医疗费用。

目前市面上可以接受副本理赔的,包括全球人寿、元大人寿、台湾人寿、远雄人寿等。寿险业者表示,民众要分辨自己的医疗实支实付可否副本理赔,要仔细看保单条款,若保单条款中有注明「医疗费用收据正本跟明细」这就表示不能接受副本理赔。

业务员也表示,有另一种方式可以分辨。就是若民众在投保前,要保书上询问「是否有投保其他家保险公司的实支实付医疗险」一栏有勾「是」,但保险公司还会让你承保,那基本上也是默认可以副本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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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修法并未将副本理赔取消,而是在解决超额补偿的问题 。(图/记者张一中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