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史话-从自由到垄断

国民政府法币既要支持战争,还要支撑经济基本运行和民众生活,还要防止日方外汇夺取,维持法币价值的稳定政策

大量制造假法币。1938年,日本开始伪造法币,至1940年,已经形成规模。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占上海租界利用在上海租界内的中国4大银行钞票票版与印刷公司大量制造假法币。

据估计,战时在日本国内制造、加工而输往中国的假法币就达30亿之多。还有一个数字:日本伪造的法币达到40亿元,相当于1937年全年国民党政府发行法币数量的22.7倍。

中国遭受巨大危害。国民政府采取了相应对策通令严禁假币的流通。同时,国民政府与英美两国合作,在重庆秘密筹建一所伪造日伪钞票的造币厂。这些真假难辨的假币,输入到日本占领区,败坏了日伪货币信用,又使国民政府套购到大量的紧俏物资

总之,中国和日本在货币经济领域的对抗是严峻的。国民政府的法币既要支持战争,还要支撑经济的基本运行和民众生活,还要防止日方的外汇夺取,维持法币价值的稳定政策。总体而言,「日本的国力强于中国,决定了它能够在中国货币战中占上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贯彻对货币金融战的策略方针;日本的国力没有强大到摧毁中国抗战的程度,决定了它不可能摧毁整个的巨人体系。」

外汇枯竭的威胁

1937年11月,国民党军队撤出上海,周围地区被日军占领,当时英、美、法等国仍然统治上海的「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因而被称为「孤岛」,外资银行、国民党官办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仍然在上海「孤岛」里继续营业。

国民政府在战争开始后仍然决定维持原来每1元法币合30美分或1先令2.5便士汇率,为此,必须由中央银行按照这一汇率在上海等城市无限制地供应外汇。其结果是刺激上海外汇黑市,为日伪继续透过外汇黑市用法币套购中国外汇提供机会,造成大量外汇储备流失。

抗战前夕国民党政府手中约有2.5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战争爆发后才半年时间就已损失了原外汇储备的36%。到1939年初,国民党政府的外汇储备已经枯竭了。

针对外汇严重流失的局面,国民政府严格限制向口岸汇款,放弃法币「无限制买卖外汇」的政策。从1938年开始,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商人运货出口及售结外汇办法》、《出口货物应结外汇之种类及其办法》、《出口货物结汇领取汇价差额办法》、《维护生产促进外销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在加强出口外汇管理,防止法币、金银及其他结汇物资进入日占区,鼓励创汇物资外销,增加政府外汇收入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938年3月12日,国民政府颁布的《购买外汇请核办法》,明确停止无限制供应外汇的做法。但是,囿于英、美等外商银行不同意这一办法,所以并不严格执行。1939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英镑应声贬值,法币在上海汇市随之升值。

1940年初,法币对英镑的汇价上升了80%,对美元也上升了50%。1939年成立的「中英平准基金」抛出法币回购了420万英镑,相当于以往出售总额的40%。1941年初,美国改变对中国的援助局限于货币购买和物资援助等,且采取较为隐蔽的形式,中美签定了《中美法币安定基金协定》,美国出资5千万美元作为法币基金贷款。中美签署外汇平准基金协定当天,英国也承诺向中国提供总额为1千万英镑的外汇平准基金贷款。合计1.1亿美元组成的「中美英平准基金」,该基金曾经对稳定法币的信用发挥过重要作用。

但是,因为中国方面利用平准基金继续在上海和香港的黑市上大量供应外汇,以求稳住外汇黑市汇率,却继续为日本在占领区集中了大量法币,运至上海套购外汇提供机会。平准基金几乎消耗殆尽,其中大部分为日伪势力所得。至今难以得到国民政府在这方面消耗的外汇基金具体数额,据估计约值当时数亿美元。

战时金融决策权

抗日战争提供了强化法币改革合法性的机会,战时金融体制应运而生。1939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战时健全金融机构办法纲要》,把抗战初期设置的中、中、交、农4行联合办事处改组为一个决策性的机构,扩大其权力,负责指导办理战时金融及经济机关的的各项业务,其组织由中、中、交、农4行及财政部、粮食部派高级官员组成,蒋介石兼任四联总处主席,总揽、检查、监督执行4行业务,制定战时金融决策的大权。这个权威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战时金融措施。

强化法币合法性,推行币制改革,持续强制收兑社会持有的白银银元,有利于国家掌握现金和集中贵重金属白银,用于在国际市场购买军火物资,推动国民经济向战时经济的调整和转变。国民政府透过在全国强制推行法币总揽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可以稳定并扩大政府财政收入,将军费开支转移给民众,「能够运用普遍为人民所接受的钞票(法币),应付全国的军政开支。」(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