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喝直销奶粉险丧命 监院「点名食药署未把关」要检讨

▲去年一名4个月大男婴疑似因吃直销奶粉险丧命。(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去年一名4个月大男婴疑似因吃直销奶粉险丧命,对此,监察院最近发布调查报告,认为食药署未把关直销业者进口食品的标示和广告翻译,形成食安漏洞,要求食药署检讨。食药署今(16)日回应,目前《食安法》有针对夸大不实等不符标示,都有规定明确罚则,食品标示广告也比照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采市场监控和业者自主管理

该名男婴案例发生在2017年11月,男婴母喂男婴标榜胆固醇低脂的直销奶粉「精沛素」,吃了3个月后,男婴出现腹泻、全身瘫软等症状,送医后发现血液中的氯、钾含量过低,疑似因电解质不平均,引发横纹肌溶解症。台北市卫生局调查后,也发现该产品不是婴儿配方,且「产品标示广告却与进口前不一致」,涉夸大不实。

监察院在7/5针对此案例提出调查报告,美商嘉康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沛素」进口台湾后,国内直销商的翻译和美国原厂瓶罐标示迥异。报告中指出,原厂瓶罐写「本产品仅供营养补充品使用」,直销商却写「最营养的早餐,没事3汤匙,有事6汤匙,打基础」;另外,原厂瓶罐也有「未经咨询医师,不应提供给1岁以下婴儿食用」的警语,但直销商翻译是「1岁以下婴儿请于咨询医疗专业人员后食用」,明显弱化

监察院认为食药署未尽到把关责任,点名食药署「对于传销业者进口食品相关之标示、宣传或广告翻译未能进行把关,任由直销商窜改原厂适用与禁忌对象内容肇生虚伪不实情事,形成食安管理之漏洞,核有检讨之必要。」

对此,食药署在今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回应。食药署食品组专委董静馨表示,根据「精沛素」查验登记资料,是标示「1岁以下婴儿请于咨询医疗专业人员后食用本品」,该产品的确不是婴儿配方食品,属于一般食品;而该名男婴案例发生在高雄,但因直销公司在台北市,当时由台北市卫生局开罚8万元。

董静馨强调,现行的《食安法》针对食品标示、广告夸大不实、易产生误解或宣称疗效违规,都有规定明确的罚则,且各地卫生局都有例行性稽查美体产品,违者依法开罚3万元致300万元或4万元至400万元的罚锾,一切都会依照法条处理,也会在2个月正式复函监察院。

另外,针对未把关直销业者对进口食品的标示和广告翻译,食药署企科组长江仟琦回应,目前药物广告需事前审查,而食品标示广告方面,将比照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国,采市场监管以及业者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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