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TW/《台湾关系法》40年 台美烟花绚烂的背后

文/万敏婉 图/本报资料照/路透社

美国台湾持续成功与安全有着深远且持久的利益,此乃深植于我们对共享的核心价值民主承诺之中。

2019年3月19日,美国在台协会(AIT)处长郦英杰(Brent Christensen)首度走入外交部位于凯达格兰大道上的官署,与外交部长吴钊燮召开联合记者会,宣布台美将建立新的对话机制印太民主治理咨商」,象征台美关系再向前迈进一步。

郦英杰于演说中指出,今年是《台湾关系法》40周年,强调「《台湾关系法》这项美国法律,不但为美台关系提供了框架,也使我们双方得以发展紧密又长久的伙伴关系」,因此在2019年,美方将用一整年时间,举行一系列活动。其中,台美共享的民主价值,正是把双方连结在一起的最重要思想体系。

掩饰「抛弃盟友」的遮羞布

郦英杰这段话中,清楚点出台湾关系法的几个本质,第一,这是一个美国的国内法律,第二,台美关系从来不是邦交,而是这个由美国国内法所提供的「框架」。第三,台湾关系法所隐含的台美「连结」,在于民主价值这一个看不见、摸不着,需要时可被使用,不需要时又可被弃置一旁的意识形态。

尽管如此,对不少台湾人来说,看到这部法案,总有心理上的满足感,似乎这样一套法律就可说明,台美虽无邦交,但美国老大哥为了照顾台湾,特别订立法律来「保护」台美关系,法案也成为台美友好的最佳实证。

然而,若仔细检验其立法过程,不难发现,这个让台湾人视为台美友谊坚如磐石的法案,当年其实是在美台断交背景下,透过一份事后补订的法案,让美国能够有块以「维护及促进台湾人民人权」为名的遮羞布,掩盖美国为自身利益、抛弃盟友的现实

40年前的1978年12月15日,当时的美国在经历了1971年季辛吉(Henry Kissinger)「密访」北京、1972年前总统尼克森(Richard Nixon)「明访」中国大陆并签署《上海公报》,表明双方同意搁置台湾问题,开启建交可能;以及1973年双方互设办事处,甚至是1975年前总统福特再次出访中国大陆确立双方建交意愿后,终于在前总统卡特(Jimmy Carter)手中,与北京正式签下建交公报,双方于1979年的1月1日开展正式外交关系

消息传至台湾,激起民众强烈反弹,不但包围美国使馆,连时任美国副国务卿的克里斯多福(Warren Christopher),于1978年12月27日抵达台北松山机场,计划与蒋经国政府进行断交后谈判,则是刚下机就遭时任外交部次长的钱复以「美国不仅破坏中美友谊,也破坏西太平洋和平」当面痛斥,克里斯多福的车队在离开松山机场路上更惨遭愤怒抗议群众丢鸡蛋、油漆攻击,场面几乎失控。克里斯多福一度要求原机返美,最后虽然勉强停留了两天,但该场断交谈判最后仍失败收场。

其后,时任外交部政务次长的杨西昆赴美展开长达两个多月的谈判斡旋,终于让美国国会在1979年3月28与29日,也就是美国与中国大陆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后近三个月,由参众两院通过这份以「协助维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与稳定,并授权继续维持美国人民与在台湾人民间之商业、文化及其他关系」为立法目的的《台湾关系法》。并在当年4月10日由卡特签署通过,同时追溯至当年1月1日起生效。

法案运作 全依美国所需

尽管不可否认,《台湾关系法》中明白写出的「提供防御性武器给台湾人民」条文,让台美军售能透过美国国内法所提供的法源,多年来持续运用,从而让台美政治人物,都能借由「美国卖武器给台湾」的行为,与「美国也有可能保卫台湾」建立印象连结。尽管这种连结实际上仅是一戳就破的泡沫,但在泡沫尚未实际接触外力前,都可作为政治人物借以宣传的美妙愿景

平心而论,即便没有台湾关系法,美国仍可对台军售,反之,即便法源存在,也不代表美国「必须」军售台湾。毕竟这段条文只是让台美军售更具法律正当性,而不是对军售行为订立许可性规范。也因此,即便有着法源依据,美国也可根据自身需求与利益判断,来决定是否对台军售。

例如前总统马英九上台后,两岸关系逐步走向更紧密结合,2010年起双方更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签署第一次协议,并在隔年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就双方后续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保障及争端解决机制展开协商。在此情势下,美国从2012年起,国防部与国务院官员便曾两度缺席主要讨论台美军售议题的「台美国防工业会议」,2014年美国国防部还删除已批准的台湾F-16A/B型战机升级案,变相地单方面暂停对台军售。直到2014年3月,太阳花学运发生,学生占领立法院,并迫使已获通过的《服贸协议》被无限期推迟后,台美军售才在2015年获得恢复。

衡酌形势 智取生存空间

但另一方面,若要说《台湾关系法》只是个单方面对美国有利的国内法,也不尽公允。该法案至少白纸黑字地写明「任何企图以非和平方式来决定台湾前途之举——包括使用经济抵制及禁运手段在内,将被视为对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及安定的威胁,而为美国所严重关切」,另外,法案更指称美国的政策包含要「维持美国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诉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压手段,而危及台湾人民安全及社会经济制度的行动」。

尽管条文中所谓的「美国严重关切」,以及美国要维持能力「抵抗任何高压手段危及台湾人民安全行动」等描述,究其细节,相对空泛且充满了扩充或是限缩的解释空间,但如此描述所反映的现实是,台美之间确实存在某程度共同利益,而这个共同利益与两岸关系有一定的连动,也因此让台湾有可能在维持或维护台美共同利益的情况下,向美方多讨要一些「照顾」或「保护」。另一方面,也因为这种台美利益与两岸关系情况的连动,让台湾得以借由台美交往程度的保守或激进,反过来向北京寻求相应补贴。

换句话说,中美两强如今因中国大陆的崛起,双方必然存在着结构性矛盾之际,对美国来说,台湾在中美间的「作用」就会被凸显出来。因此,在中美间竞争与合作必然同时存在的国际格局下,就逐步出现了呼吁台美高层互访的《台湾旅行法》、台美军售定期化的《亚洲再保证倡议法案》,甚至是近期美国议员公开呼吁美国副总统或是阁员访台、美国第一届「印太地区保卫宗教自由公民社会对话」在台北举行,甚至AIT更首度联合日本台湾交流协会,与外交部在3月26日至28日于台北共同举办以打击贪渎为主题的2019年「全球合作暨训练架构」(GCTF)。

各式台美联合活动与合作陆续推出,确实彰显出双方友好现状,就如同满天耀眼的烟花,让人目不暇给,拍掌叫好。然而台美友谊烟火之所以能被燃放,仰赖的是背后中美结构性矛盾大格局。同时,这样的格局却也产生台美关系拉近时,势必损及两岸的后遗症。因此,若没能掌握好台美的距离,莽撞行事,一旦造成两岸关系破裂且难以修补,对台湾反而更为不利。

在当前中美大局未转向调整前,或许台美的友好烟火还能持续燃放,台湾也有机会借此争取到更多利益,但要如何掌握好那个「度」,让烟花的美景能常留心中,而不是只剩满地炮竹残渣,犹是对执政者智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