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椒盐掺「工业级」碳酸镁 法官:仅规格不符,无罪 

胡椒粉中添加工业碳酸镁业者获判无罪。(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地检署2015年侦办黑心胡椒粉食品案,查出不肖业者在胡椒盐、胡椒粉产品中掺入「工业级」碳酸镁,检验发现砷和铁的含量超标,因此依违反《食安法》起诉。不过彰化地院法官认为,业者产品有明确标示添加碳酸镁,只是「规格不符」,属于行政裁罚范围,因此判决业者无罪。

彰化一对谢姓堂兄弟经营制粉厂,生产胡椒粉、胡椒盐等产品,却被卫生局检方查出产品中使用工业级碳酸镁;彰检扩大追查,发现上游公司未取得食品添加物许可证,却出售一般用于橡胶印刷油墨的工业级碳酸镁给制粉厂,查验砷及铁的含量均超标,因此于2015年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起诉业者。

碳酸镁有分为食品级和工业级;业者坦承添加碳酸镁,但辩称用途是为了让胡椒粉蓬松,避免粉末受潮结块原本不知需要有查验许可资料被告律师辩护,碳酸镁是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正面列表的添加物,并不涉刑事责任,只构成行政处罚

判决书中指出,由于本案发生时间在2014年《食安法》修正前,因此依照修法规定。法官认为,碳酸镁制程中有杂质存在,才会混入其他成分,虽然这批碳酸镁不符食品级,导致规格不符,但业者并非假冒或混充,因此没有涉及刑责,只算是行政裁罚。

法官指出,业者没有取得碳酸镁查验登记许可文件,砷含量超过标准值,仅属于「规格不符规范」的范围,除非已经发生危害人体健康,才能够刑事罚,且业者也没有使用诈术行为,因此判决无罪。彰检表示,待收到判决书后将研议是否上诉。